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偵查隊陳姓小隊長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等,昨天晚間遭新竹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市警局今天表示,予以嚴懲停職處分,後續將視偵審結果從嚴究責。
新竹地檢署昨天指出,陳男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等,檢察官10月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未獲准,經檢察官提抗告,高等法院2度發回更審,新竹地院法官昨天晚間裁定陳男羈押禁見。
對此,新竹市警察局今天表示,針對所屬第一警分局偵查隊陳姓小隊長,涉違反個資法及洩密案遭羈押,予以嚴懲停職處分,以維護警紀。
竹市警局指出,案件是由新竹地方檢察署指揮第一警分局共同偵辦,警方積極配合調查釐清,不容許員警違法犯紀,相關考核監督不周之處,將視偵審結果從嚴究責,以維護警譽。
知情人士表示,調查局人員發現陳姓小隊長帳戶有不明資金進出,遠超薪資所得,疑包庇毒犯、收受賄賂,另也發現陳男涉濫用警政公務資訊系統,在非公務情況下查詢特定人士個資。
陳男接受偵訊時否認受賄,他供稱帳戶內資金是投資所得。檢警仍持續深入調查中。
(責任主編:莊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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