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一名潘姓男子因母親染上新冠肺炎,誤信偏方,與友人到國有林班地採摘牛樟芝、金線蓮,為警查獲,不但被依違反森林法判刑6個月、併科51萬元罰金,犯案用的吉普車也被沒收,下月將拍賣。
潘姓男子與另一名潘姓友人,去年2月6日帶鑿刀、手鋸、手電筒等物,到富里鄉秀巒事業區第76林班地,割取牛樟芝、金線蓮,7日晚間下山,10時許行經富里鄉台23線3.9公里處時,被警方盤查發現,起獲牛樟芝3包總重410公克,及金線蓮1包20公克。
花蓮地方法院一審時,法官審酌他的犯案動機及竊取數量少,與山老鼠恣意砍伐掠取珍貴山林資產不同,依森林法將他判刑7月;潘男上訴表示,自己是因為母親感染新冠肺炎,聽信偏方以為牛樟芝、金線蓮可以治療母親疾病,才一時失慮竊取國有森林副產物牛樟芝、金線蓮,已經反省知錯,希望從輕量刑。花蓮高分院7月改判他有期徒刑6個月,併科51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3000元折算1天,犯罪用的吉普車依森林法規定宣告沒收。
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受花蓮地檢署囑託,下月7日上午10時機將拍賣這輛吉星吉普車。花蓮分署表示,這輛車是1994年1月出廠,同時拍賣的還有BMW及Toyota轎車各一輛,歡迎民眾屆時到場賞車並參與競標,變價所得都將歸入國庫,詳細拍賣訊息可上花蓮分署動產拍賣網站(https://gov.tw/i8B)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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