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發生一起人倫慘案,一名29歲的莊姓男子於11月28日凌晨4時許與母親發生爭吵,情緒激動之下,莊男竟直接抱起母親,將其重摔在地。莊母當場躺在地上沒了動靜,而莊男直接轉身就走。莊母送醫10天後,因顱內出血不治。監視器畫面曝光後,親友怒控莊男根本是蓄意謀殺,把母親「當成狗一樣摔」,希望法院可以判刑重一點,不要放他出來。
從監視器畫面可見,莊男當時疑似與母親發生爭執,在大馬路上衝過去從背後抱起母親,用力一抬將莊母重重摔在地上,莊母頭部、背部著地,雙腳瞬間懸空後,整個人仰臥在馬路上,當下就沒了動靜。莊母疑似已經失去意識,雙手還僵硬成「L」型,手掌緊握成拳頭朝天,畫面令人鼻酸。
附近鄰居透露,莊男平日不工作只知道跟母親伸手要錢,還會命令母親去買菸,若要不到錢就不讓母親進門睡覺,鄰居也常常看見莊母拿把椅子,坐在家門口睡到天亮,十分可憐。監視器畫面曝光後,鄰居不忍直呼太惡劣了,哪有把母親跟狗一樣重摔。鄰居表示,這種人希望可以受到法律的制裁,自己的母親都可以下手了,那路人是不是也可能遭到無妄之災。
里長表示,平日有聽聞莊男對家中的父母十分不尊敬,若母親晚一點回來,就會把門鎖起不讓她進去。母親只好無奈向報警求救,在警方幫忙下才順利進入家門。莊男曾從事送米的工作,但卻不務正業只會玩電腦,最後也不工作。莊男父親因身體無法工作,家中支出僅依靠莊母打零工才能過活,未料發生這種悲劇,震驚鄰里。
律師指出,關於行為在法律上是屬於主觀與客觀的綜合體,分別是主觀的意圖,與客觀動作導致的結果,從畫面可見,莊男當時的動作上可見殺人意圖,再加上莊母死亡的結果,《刑法》上會認為莊男已構成殺人罪。若如果莊男有殺人的意圖,但莊母未死亡,則是構成殺人未遂罪、傷害致重傷或一般傷害罪。
另外,因莊男與母親為直系血親,《刑法》上還會另外加重刑期,對於殺直系血親尊親屬者的殺人罪。律師指出,因為莊男的行為並未連續動手,而是抱起母親重摔一下,可能僅構成傷害致死罪。但莊母身材嬌小,明顯敵不過正值壯年的莊男,且當時莊母頭部著地,莊男可以預見母親的死亡結果,就可以構成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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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77
和慷(蓮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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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送到廢死協會!請他們養。
15小時前
英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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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台灣已經沒死刑了🙄想殺誰就殺誰,人數不限,台灣的法律和法官都會保護你的😏🤬
15小時前
Alex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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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綠共廢死犬法官,每一隻都遭受一樣報應
14小時前
翁志強
標題下的很怪,狗也不能這樣摔阿
12小時前
信
法官:可教化。
就算判了死刑,政府也不會執行
15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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