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衛生福利部提供】
有關12月29日媒體報導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聘「人頭社工」一事,本部說明如下:
一、 衛生福利部於112年1月接獲民眾來信檢舉新北市政府社會安全網人力進用有問題,本部於3月14日派人事及相關業務人員至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及家防中心查訪。
二、經查訪新北市政府111年12月聘用保護性社工情形,發現該月進用人數中,有13名社工出現下列異常現象
(一)13名保護性社工中有1名是社會局自聘人力改聘為社會安全網的人力,仍在社會局辦理托育機構訪視輔導、調查及裁處相關業務,實際上未從事保護性工作。
(二)又其中12名保護性社工,有5名是該府家防中心離職或剛離職不久的同事再回聘,經聘用後卻未申請保護資訊系統權限,也未派給案件服務。
(三)另外,12名聘用人員中有11名是111年12月30日報到,於112年1月3日離職,所支領工資期間,除報到當日為上班日外,其餘3天為假日;另有1名是111年12月31日(當天是假日)報到,於112年1月3日離職,也就是說所支領工資期間都是假日。
三、另外,查訪新北市衛生局,發現有6名心衛社工,於在職期間尚在執行長照中心業務,未有任何執行與心理健康有關事務紀錄,明顯違反社會安全網計畫所聘用人員,必須專職從事社安網工作之規定。
四、本部就上述查訪發現異常情形,於今(112)年8月25日將相關資料函請法務部廉政署參處。
五、111年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補助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保護性社工共計249名,截至111年12月底扣除上述13名人員,實際進用175名,進用率70.28%。補助衛生局聘用心衛社工45名,扣除前述6名,實際進用28名,進用率62.21%。新北市政府111年社會安全網整體人力進用率由原86%,修正為82.9%。
六、綜上,本部已於今(112)年5月請新北市政府覈實返還上述19名保護性、心衛社工人員薪資計新臺幣45萬25元;另因該府111年強化社會安全網第2期專業人員進用比率未達85%,爰本部依規定112年減少補助該府10%之補助經費。
七、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112年新北市政府需求人數170名,截止11月30日進用70名,進用率41%。累計總需求人數856名,截至11月30日止實際進用639名,進用率74.6%,就全國排名含離島倒數第二,不含離島是倒數第一,仍不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