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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落實賴清德17項國安因應策略 行政院擬4月上旬律定法制化期程

風傳媒

更新於 03月20日04:31 • 發布於 03月20日04:31 • 羅立邦
為落實17項國安因應策略,行政院長卓榮泰將召開跨部會會議。(柯承惠攝)
為落實17項國安因應策略,行政院長卓榮泰將召開跨部會會議。(柯承惠攝)

總統賴清德日前於國安高層會議中,針對五大國安及中國統戰威脅提出17項因應策略,並指示恢復軍審制度。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20)日於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轉述行政院長卓榮泰裁示,為落實總統17項因應策略,已經請行政院秘書長龔明鑫、政委馬永成在19日召開會議,請各部會在下周二前擬定相關計畫,並擬定相關法律修訂時程和進度。

李慧芝表示4月上旬,卓榮泰將親自召開會議聽取各部會因應方案,並律定各項行動計畫及法制化期程。目前可能需要修法的部分,包含《陸海空軍軍事審判法》、《反滲透法》等,現在各部會都在持續盤點當中;無涉及修法部分,卓榮泰也請各部會在下周二前擬定所有計畫,日後會再對外說明。

李慧芝說,針對軍事審判部分,國防部目前已經著手研議當中,卓榮泰也希望國防部加速與各部會橫向聯繫,準備好之後將修法方案提出,政府會針對過去軍審制度為人詬病和不符憲法的部分大幅修正,加強軍事審判人員的專業訓練及獨立性,打造符合公平審判原則、正當法律程序、憲法要求、兼顧人權保障、軍隊紀律的全新軍審制度,保障人權並強化國家安全。(推薦閱讀:陸委會放話軍公教拒具結「無中國籍」風險自負 李來希:語帶威脅又不敢明說

至於軍審法審判對象是現役軍人,若共犯是退伍軍人或平民,是否可能造成現役軍人有罪、平民無罪的矛盾?李慧芝表示,不同身分有不同審判程序,是否構成犯罪是由法官依照事實認定來獨立審判,普通法院和軍事法院可透過調查證據及審級制度設計,以降低裁判矛盾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