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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男子砍殺鄰居 遭判刑10年6月

澎湖時報

更新於 05月09日13:05 • 發布於 05月09日22:05
男子砍殺鄰居 遭判刑10年6月
男子砍殺鄰居 遭判刑10年6月

(記者李三祿報導)今年3月10日清晨,在馬公市永平街發生一起殺人案,葉姓男子涉嫌持掃刀砍殺董姓鄰居,當場肚破腸流,澎湖地方法院以殺人未遂罪,判處葉男有期徒刑10年6月,另又對董姓被害人兒子以過失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

鄰居口角持刀砍殺 傷者後送高雄榮總 嫌犯火速移送偵辦

據了解,葉男與董姓鄰居是當兵同梯好友,卻因門前停車、堆放物品等問題而積怨在心。

3月10日凌晨5點,葉男頭戴安全帽埋伏在暗處,看到董姓鄰居出門運動,持掃刀從背後攻擊;雙方家屬聽到呼叫聲出面制止,並撥打119請救護車將董男送到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救治,隨後緊急申請醫療直升機後送高雄榮民總醫院就醫,才救回寶貴性命。

事發時董男兒子在住家2樓聽到爭吵及碰撞聲,下樓驚見葉男持長柄器械攻擊他父親,口中還呼喊「我被你欺負得很慘,我就是要讓你死」,他立即上前抓住器械手柄,才驚覺裝有刀頭,雙方僵持不下;隨後葉男的兒子也出門握住刀柄,制止其父親行凶,過程中葉男大腿也受傷。

葉男絆倒後掃刀被搶下,回家途中還口出「就是要讓他死」等語;而且他在1年多前就自製凶刀備用。事後被害人律師在查詢葉男財產,準備查扣索賠時,發現他早在2年前就把財產轉移,因此被依預謀殺人判處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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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

  • kai
    殺人在民主自由的台灣只是日常
    05月10日03:26
  • 建誠
    安啦,塔綠畜班字典裡沒有死刑,也不會執行死刑。
    05月09日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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