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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鄭文燦涉貪法院裁定500萬 檢方將遞抗告書

NOWnews 今日新聞

更新於 07月06日08:38 • 發布於 07月06日08:35 • 記者呂炯昌/桃園報導
涉貪遭裁定500萬交保,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面帶微笑離開桃園地方法院
▲涉貪遭裁定500萬交保,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在律師旁同下離開桃園地方法院。(圖/記者陳明中攝,2024.07.06)

[NOWnews今日新聞] 桃園前市長、現任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鄭文燦驚傳涉及華亞科擴大用地弊案,桃園地檢署昨日晚間將他約談到案、漏夜偵訊後,今(6)日晨以貪汙治罪條例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歷經桃園地院2小時庭訊,法官諭令以5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對此,桃園地檢署緊急發布新聞稿表示,「當庭抗告,並將立即提出抗告書」。據了解,下週一將遞交抗告書。

據瞭解,鄭文燦遭約談所涉案件是「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外圍有9.5公頃農地欲申請自辦重劃,某企業退休的楊姓總經理等人推動組成重劃會,希望能夠納入擴大方案,但由於是農業用地,無法納入,於是楊男透過廖姓友人交付500萬元行賄2017年時擔任桃園市長的鄭文燦,事後未成而雖退回賄款,但關鍵金流已被檢方掌握。

歷經2小時,最後做成交保結果,桃園地院公開2點理由說明指出,一、就聲請意旨被告鄭文燦涉犯洗錢防制法罪嫌部分,依被告鄭的供述及聲請書所附相關供述及卷證資料,難認被告鄭所收受的新台幣500萬元款項,於2017年9月收受後至2018年8月交還廖男的期間,這筆款項有何變更形式等情事,難認此部分有何掩飾、隱匿犯罪所得之情節,此部分認無犯罪嫌疑,因此將羈押聲請予以駁回。

同案3名廖姓被告、侯姓男子等已經桃園地方法院方裁定羈押禁見,而楊男高齡近90歲,裁定具保並限制住居及禁止與相關人員聯繫等。

在繳交500萬保釋金後,鄭文燦於下午2點40分左右離開桃園地方法院,他面帶微笑,面對媒體詢問不發一語。對此,桃園地檢署緊急發布新聞稿表示,「當庭抗告,並將立即提出抗告書」,下週一將遞交抗告書。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擔任桃園市長期間,在華亞科技園區土地擴大案中收受賄賂,遭桃園地檢署聲押後裁定500萬元交保。(圖/NOWnews製作)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擔任桃園市長期間,在華亞科技園區土地擴大案中收受賄賂,遭桃園地檢署聲押後裁定500萬元交保。(圖/NOWnews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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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82

  • 阿賢
    像這種貪污案牽扯多,不羈押都會有串供的可能。
    07月06日11:11
  • ♓存志♓
    為何不羈押?因為有黨證嘛!
    07月06日11:12
  • Diesel Chang
    黨證無敵
    07月06日11:13
  • 順傑
    交保欸,我來當法官就好了 笑死
    07月06日11:12
  • 番仔瞬舜
    抗告無效法官會駁回
    07月06日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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