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的化工大廠東碱公司,2018年10月被宜蘭縣稽查違規,依環保法令開罰400餘萬元,並勒令東碱蘇澳廠區停工,裁罰重大訊息公告前,東碱公司總經理傅春生及傳的胞弟傳敏郎、胞妹傅薇香等3人融券東碱股票,台北地檢署偵查後,27日依違法《證券交易法》提起公訴。
2018年10月傳出馬賽地區酸臭味汙染,當時代理縣長陳金德在同月5日親率環保局稽查員到東碱稽核,發現明顯違規,不但開罰,並勒令停工。
宜蘭縣政府在9日發布裁罰新聞稿,而檢調接獲檢舉指東碱發布重訊前,東碱股票有異常交易,總經理傅春生名下雖沒有交易該公司股票,但他的弟弟傅敏郎及妹妹傅薇香卻有賣股行為。
檢調進一步追查發現,傅春生因是東碱公司總經理,7日就知悉東碱將被裁罰停工,於是將尚未發布的重大訊息告訴妹妹傅薇香,隔天傅薇香就用丈夫及兒子的帳戶,並找2哥傅敏郎共同融券賣出57張東碱股票,獲利20餘萬元。
北檢發動搜索約談,傅春生等3人都認罪,並繳回不法所得。檢方依違法《證券交易法》將3人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