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今天(8/11)委員會議通過,台塑石化及統一精工在109年3月至4月間,因為在網站刊登「全台唯一」等用語,屬於廣告不實,分別處新台幣200萬元及100萬元罰鍰,公平會表示,台塑石化公司及統一精工公司在廣告宣稱「95+汽油:全台唯一超越國家標準」,會讓人覺得台塑石化公司供應給統一精工公司銷售的「95+汽油」,是全台唯一超越CNS 12614國家標準辛烷值95的汽油。
然而根據台塑石化及中油公司提出公正認證單位出具「95無鉛汽油」的檢驗報告顯示,中油公司「95無鉛汽油」的辛烷值也已超越國家標準辛烷值95,並不是全台只有台塑石化公司的「95+汽油」是唯一超越國家標準,因此公平會決定以廣告不實對台塑化與統一精工開罰,並強調事業製作及刊登廣告時仍應有所本,免得觸犯法律,得不償失。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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