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北一位女騎士,意外撞上路邊流浪狗,造成女騎士摔車昏迷,新北動保處長陳淵泉指出餵食者就是飼主,必須負起飼主責任及女騎士生命財產損失的賠償,這樣的言論,立即引起各方的論戰。
雖然動保法規範「飼主:指動物之所有人或實際管領動物之人。」律師劉韋廷也表示:「不是餵食就是飼主。」但卻被有心人士操作,強迫認定餵食流浪動物的愛心人士就是飼主,這是非常不公平的。動保法裡飼主的定義,並不適用於流浪、野生及保育類動物,但政府為了推卸責任,以及有心人士刻意操作,把問題及責任推給相對弱勢的餵食者。
自願餵食者,多是不捨動物在外餐風露宿,沒有家也沒有愛牠們的主人,更不捨動物長期挨餓,許多愛媽,把流浪動物都看作是可憐的孩子,基於善良及憐憫之心,希望沒有家的孩子,至少一天能有一餐溫飽。
那到底應不應該餵流浪動物?這個問題沒有標準定義,也沒有絕對的答案,依每個人的立場和觀念,有不同的答案。
由於人類的飼養寵物的觀念薄弱,沒有結紮加上放養或棄養,造成動物在外生生不息。而會出現流浪動物的地方,表示附近一定會有食物來源,除了可能有人餵食,餐廳或社區鄰里的垃圾堆或廚餘,也會是流浪動物尋找食物來源的地方。
如果,人類餓久了,沒錢也沒得到任何人的協助,可能會偷會搶東西吃,當然流浪狗也是,如果流浪狗餓幾天,餓極了,由於牠們長期在垃圾袋塑膠袋裡找食物,聽到塑膠袋的聲音,自然認為會有食物,當有人走路或騎車經過附近,並提著塑膠袋,流浪狗聽到塑膠袋聲音或是聞到食物味道時,有極少數較兇的犬隻,就可能會試著主動搶奪食物。
對人類來說,主動靠近的流浪狗,似乎是要來攻擊我們、咬我們,便會用腳踹,或持物品自我防衛,試圖驅趕靠近的流浪狗;過程中,流浪狗也會啓動防禦機制保護自己。但實際上,對流浪狗來說,牠們只是需要一頓溫飽,只是餓極了,而我們手上有食物,就可能造成衝突。
所以只要有人固定餵食,牠們吃飽了,不餓了,就只會在自己的空間活動,不會理會附近散步或運動的人們,就是因為餓久了,才可能會以身涉險和人類搶奪食物。
若不餵,牠們也可能冒險到更遠、有其他流浪動物的地盤覓食,結果會有很高的機率被其他流浪動物攻擊,最後,還是會回到原來安全的地盤。就算暫時離開,但還是會再回來。
就算大多數的流浪狗餓久了,也只是持續挨餓吃草,只能整天到處翻垃圾覓食,影響社區的清潔。
餵食流浪狗,是在預防人和動物之間的衝突,在保護人和動物,是非常偉大的行為,大家應該要正視。「餵食責任」不應該等同「飼主責任」或「社會責任」,餵食者出於自發性善心,同時也減少了多方衝突,不能把無主動物的行為歸究於餵食者。飼主是應該負起寵物造成的其他損失,但餵食者絕對不是飼主。
作者:陳珍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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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4
謝姍儒
講什麼東西?整篇內容都超爛,餵食者爽餵不負責,哪裡是愛心。又幫助了什麼動物?原生種全被咬死,世界上的動物是只有貓狗而已嗎?自私
2024年06月04日12:26
蔣國智
幫助遊民流浪漢,捐供食物物品給他們,他們也可能少數會搶奪打人甚至殺人強姦,那麼是否這些幫助他們的人也是..飼主",在發生事情後要負連帶法律及金錢責任?
2024年04月23日00:22
吳駿翊
Lol
不管怎麼講反正餵狗都沒問題啦
2022年03月28日15:40
槐
真是一篇爛文,狗是群聚和領域性動物,單一隻是不會有問題,群聚之後容易有攻擊性。
我的家人就是受害者,肋骨斷三根右手脫位腦震盪,認為所謂的愛媽根本就是矯情不要再偽善,因為定點餵食也無法保護牠們的安全,我自己就領養三隻狗,有本事就學我帶回自己養。
2019年12月04日04:23
黃姐
新北市動保處只會欺負手無寸鐵的愛媽愛媽們作的工作都是替他們動保局镲屁股還好意思説那種話真是得了便宜又賣乖真不要臉
2019年12月02日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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