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桃園市長、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疑似在市長任內涉入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弊案,被桃園地檢署聲押禁見,桃園地院昨更裁鄭文燦以1200萬交保,桃檢隨即提出抗告,高等法院今上午完成收案與分案,合議庭下午評議後,晚間再次裁定發回桃院更裁。
高院裁定理由指出,依卷內事證,仍有事實足認鄭有勾串證人之虞,且本案經檢察官偵查後,已有數名被告、證人經訊問後釋回或交保,被告得輕易與上述涉案人接觸、聯絡,參諸被告政商關係綿密、人際往來廣闊,顯然具有極高政治地位及社會影響力。
裁定指出,檢察官指稱尚有潛在未浮現的相關人,而有勾串可能,並不違反常情事理;何況現今資訊流通發達,社群媒體影響無遠弗屆,憑藉便捷之資訊工具進行勾串,實非難事。
高院指出,桃院原審以案發至今已多年,被告離開桃園市長職務逾一年半,無串證、滅證可能性,而認為無羈押必要,顯然忽略鄭的實質影響力,容有再斟酌之餘地,依此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
桃院昨重開羈押庭後,裁定鄭文燦1200萬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檢察官當庭再提抗告,並於昨晚遞狀,高院今裁定發回。
桃院本月6日裁定鄭文燦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並禁止聯繫或接觸相關人等,但桃檢抗告成功,高院8日發回桃院更裁。
桃院9日開庭後裁定維持交保,但將交保金加碼為1200萬元;檢方仍認為不足以確保不會勾串滅證,再次提出抗告。
留言 755
伂ㄆㄟˋ 奕(婉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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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 都交保兩次 已經有兩次機會可以串證了🤪
07月10日12:02
filmsko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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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執政。貪污保證
07月10日12:01
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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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法官傻眼,下次就直接羈押就好啦
07月10日12:01
群
怎麼突然覺得,自由時報寫得有點委婉啊,他xx,你們不是很會罵嗎?!
07月10日12:02
Barry
哇!
原來朋友照
也可以加速判決
07月10日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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