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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身家上億竟涉詐領助理費333萬 潘懷宗貪污11年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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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1年05月31日04:46 • 發布於 2021年05月31日04:07 • 上報快訊/黃予萱
台北市議員潘懷宗(圖)和辦公室主任陳玉臺,透過人頭戶詐領助理補助費333萬餘元長達11年。(取自潘懷宗臉書)
台北市議員潘懷宗(圖)和辦公室主任陳玉臺,透過人頭戶詐領助理補助費333萬餘元長達11年。(取自潘懷宗臉書)

新黨台北市議員潘懷宗和辦公室主任陳玉臺,透過人頭戶詐領助理補助費333萬5835元長達11年。士林地檢署31日偵結此案,將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潘懷宗、陳玉臺等人。

「公費助理補助費」是台北市議會編列預算,支付予確實擔任公費助理者,非屬議員薪資之一,亦不是議員個人的實質補貼;「為民服務費」則是北市議會編列預算,支付議員每月2萬元,供議員支應職權行使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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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查出,潘懷宗身家上億元,一個廣告代言費就達700萬元,因「為民服務費」不敷使用,透過陳玉臺找到其胞姊、姪子及李姓員工、沈姓員工等4人擔任助理薪資人頭戶。

4人聘期從2010年間起至2021年間,犯罪時間長達11年左右,假借聘任公費助理,實質詐領助理補助費約333萬5835元;另潘、陳二人於偵查中繳回全數犯罪所得。

檢方調查,2020年退休的陳玉臺,在2010年至2021年間,於服務處附近經營鐘強鐘錶店,透過員工陳姓胞姊、姪子及李姓員工的帳戶及提款卡,作為議會助理薪資的人頭戶,每月薪資入帳,即挪作其他用途。

最初,陳坦承全部犯行,潘僅認偽造文書,經檢方聲押後,士林地方法院裁定潘200萬交保、陳150萬交保,檢方針對潘的部分抗告。潘才在法院二度開庭時認罪,挪用助理薪資作為服務處開銷、民眾紅白帖、送禮禮品等。

法官問及,是否怕被羈押才認罪,潘當時堅定表示,是真心誠意悔過,並獲交保。士林地檢署31日偵結,且依證人證述、銀行帳戶交易明細等卷證資料,認定潘懷宗、陳玉臺,及提供人頭帳戶的陳等4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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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2

  • 貞貞
    明明自己就很有錢,還要A這種小錢,真是貪得無厭喲..
    2021年05月31日05:56
  • 許孟孟
    好好人,搞得身败名裂
    2021年05月31日05:40
  • 王敘安
    不論藍綠白,貪污者都該判重刑
    2021年05月31日06:01
  • 不可能只有他不夠用
    2021年05月31日05:56
  • Coco
    丟臉!貪得無厭!
    2021年05月31日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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