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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店長狂伸狼爪 實習少女被襲胸還遭銬!他賠百萬換緩刑

TVBS

更新於 2023年12月06日08:46 • 發布於 2023年12月06日08:46 • 蕭達多

高雄某連鎖超商店長田姓男子,去年8、9月間公司安排建教生到店實習,田男竟向實習的女高職生狂伸狼爪,除了出言性騷,甚還拿手銬將小女生銬在椅子上。高雄地院審理時,田男坦承犯行,法官量其與女方以100萬達成和解,依強制猥褻等5罪,併判徒刑10月,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

判決指出,去年8月女高職生小美(化名)到田男所經營的超商建教實習,小美才工作沒幾天在冷凍庫補貨時,田男便起色心問她:「你有穿內衣嗎?」伸手摸小美的腰部;一週後,小美轉到田男經營的另一間超商,見對方沒反抗,田男食髓之味,此後便經常藉故觸摸小美身體,襲臀摸腿還稱「別人有胸有屁股,妳都沒有」。

田男常以按摩等理由,藉故觸摸女建教生。(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更離譜的是,9月期間,田男拿出手銬將小美銬在椅上,直到小美尖叫他才罷手。9月中旬,實習結束前幾天,田男擔心以後吃不到豆腐,尾隨小美進冷凍庫,拉下對方衣領說「我是不是可以摸妳的奶奶」,便將手伸進小美內衣襲胸得逞。

建教實習卻遇上店長鹹豬手狂襲,小美選擇不隱忍,向師長告知後便報警提告;田男被逮時坦承犯行,並承諾會賠償小美100萬,和解時拿出40萬現金,剩餘60萬分12期,每月5萬。

高雄地院依強制猥褻等5罪,併判徒刑10月,緩刑3年。(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建教合作是為照顧弱勢學生,給予實習機會並賺取生活津貼,田男此舉對制度造成不良影響,增加建教合作危險性,危害從告訴人本身擴及到社會、教育層面,應予非難。

最終,法官考量田男無前科,雙方達成和解,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性騷防治法、強制等罪,判4至8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10月,均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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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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