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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欠款不繳又逾檢 彰監理站以辨識系統查獲後吊扣車及註銷牌照

中華日報

更新於 10小時前 • 發布於 10小時前
彰化監理站在永靖鄉路邊發現一欠款又逾檢車輛,立即吊車、吊照及追索稅費。(記者曾厚銘翻攝)
彰化監理站在永靖鄉路邊發現一欠款又逾檢車輛,立即吊車、吊照及追索稅費。(記者曾厚銘翻攝)

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

彰化監理站會同彰化縣交通警察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執行註銷車輛跨機關聯合查緝專案時,於永靖鄉瑚璉路由車牌辨識系統發現可疑車輛,立即查核車籍資料發現一逾檢註銷車輛停放道路旁,且車主尚有強制執行中仍未清償之欠款金額達三萬餘元。監理站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舉發,先拖吊移置車輛、扣繳註銷牌照,並將再追繳使用期間之稅費。

彰化監理站站長黃建興表示,車輛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號牌或未懸掛號牌者,勿將車輛於道路停車置放,否則將面臨新臺幣三六○○元以上一○八○○元以下罰鍰,違規車輛並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其牌照。

彰化監理站提醒,車輛如經註銷牌照,應儘速至公路監理機關繳回號牌不可再繼續行駛;若還要繼續使用,汽、機車牌照須滿六個月,且經公路主管機關檢驗合格後,始得請領牌照,行駛道路。否則請車主切勿心存僥倖繼續行駛或停放道路,若經查獲將處汽車所有人罰緩外,汽車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牌照,還將追繳使用期間之稅費。車主如欲查詢牌照狀態,可透過監理服務網/首頁/汽機車/行照及牌照/牌照現況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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