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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黃國昌怒罵司法院 配合民進黨執政變來變去

觀傳媒

發布於 9小時前 • 觀傳媒
黃國昌怒罵司法院 配合民進黨執政變來變去
黃國昌怒罵司法院 配合民進黨執政變來變去 - https://www.watchmedia01.com

(觀傳媒大台北新聞)【記者張英傑/台北報導】民眾黨立委黃國昌15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指出,司法院在憲法訴訟法的解釋上,立場變來變去;他批評,為什麼這樣的司法人民無法信任?為什麼司法公信力不斷降低?希望司法院好好深思此問題。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5日邀請司法院跟法務部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司法訴訟實務上關於預防性權利救濟之適用」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黃國昌詢問,沒有生效的法律,可不可以成為釋憲的標的,這是一個抽象的法律問題,請教司法院的立場是什麼?對此,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回覆,憲法訴訟法第一條是沒有規範這種案件類型。

黃國昌追問,你們當初在推憲法訴訟法的時候,有要創設這種法律生效以前的違憲審查制度嗎?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楊皓清回覆,就我的了解,當時沒有討論到;就條文的立法理由來看的話。

黃國昌說,我審過的東西,我都會記得很清楚;準用除了特別規定以外,還要跟本法性質不相牴觸,才有準用的可能跟空間。我國的違憲審查制度,從以前到現在,都是針對已經生效的法律,跟法國是兩套完全不同的制度,在每一本憲法教科書裡面,全部都有寫,這麼基本的東西,你們司法院到今天,突然不敢表示立場。

黃國昌說,憲法訴訟法2018年到2019年修法的時候,司法院明確表示,總統沒有公布的法律,不可以成為釋憲標的,為什麼我記得這件事情,因為當初提出問題的就是我。

黃國昌表示,當初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說,目前我們的制度跟法國不太一樣,法國憲法委員會,是有部分國家縣政顧問的作用,可以先問憲法委員會,我們這邊沒有,我們的制度來設計,法律案沒有成為法律案,不能先問大法官的意見,「這呂太郎講的,在立法院公報,白紙黑字」。

黃國昌也表示,呂太郎當時也說,在我們條文49條裡面,就其行使職權認為法律位階的法規範,基本上已經有一個法律的效力在裡面才有,如果立法院還沒有通過,總統還沒有公布實施,基本上還沒有法規範的問題。這是當初憲法訴訟法在審查的時候,這是我第一次當立法委員,跟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的對答。

黃國昌質疑,當初呂太郎是在立法院裡面欺騙立法委員嗎?還是現在呂太郎已經高升大法官了,不關他的事了,所以現在的司法院沒有要認帳?對此,王梅英表示,這個部分,我們尊重當初呂秘書長的意見。

「你們可以這樣子變來變去喔?」,黃國昌也批評,同一個司法院2019年要審憲訴法來立法院說一套,現在配合民進黨政府的需求,又講另外一套,為什麼這樣的司法人民無法信任?為什麼司法公信力不斷降低?我希望司法院好好深思此問題。

圖片來源:翻攝自國會議事轉播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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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

  • 高誌隆
    肖狗昌
    2小時前
  • Rick
    你在哭喔?那你怎麼不講自己配合中共在變來變去? 背骨昌
    9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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