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捷運持刀砍人案今天(26日)開庭,勘驗車廂內監視器影像。涉案洪男主張,他沒有傷人犯意,「長髮哥」許男受傷是因奪刀造成;檢方則指洪男偵查中已承認第一次揮砍就傷到許男;針對疑義,院方將傳喚許男,訂於12月17日再開庭釐清。
台中捷運車廂今年5月21日發生隨機砍人案,20歲洪姓男子因不滿社會,想藉殺人讓社會看見自己,選在台北捷運鄭捷殺人案10周年動手,檢方偵辦依照殺人未遂、恐嚇公眾等罪嫌將他起訴,目前羈押中。
台中地院今天開庭審理,傳喚洪男出庭,庭中主要勘驗案發時的六段車廂監視器影像。洪男的委任律師主張,透過車廂內監視器影像可以發現,許男身上刀傷,是兩人在奪刀時造成受傷,洪男並非有傷人犯意。
洪男並稱,他印象中,許男傷勢是在奪刀時候發生,他記憶中對方都是臉部有傷勢,但當時自己吃了藥物,被奪刀後他撿起地上另一把水果刀,後面就沒有記憶了。
檢察官提出,根據許男先前偵查中證述稱,他被洪男第一次揮砍時就受傷,之前洪男對犯行已承認,現在卻爭執是過失傷害與不確定犯意,聲請許男出庭作證。
合議庭審理後,審酌洪男及辯護人辯詞有疑義,認定有傳喚證人許男必要,訂於12月17日再開庭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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