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於上週四(5日)裁定羈押柯文哲,柯文哲委任律師表示,柯文哲不願為難法院,因此放棄抗告,律師基於尊重當事人,也不會為柯文哲提起抗告。
依據刑事訴訟法,當事人得於法院裁定羈押後 10 日內提起抗告,藉此向上級審法院表示不服,請求廢棄羈押裁定,以恢復自由之身。
柯文哲委任律師發布聯合聲明指出,北院做成羈押禁見的裁定書內容,存在認事用法存在多處明顯違誤,以辯護人之職責,本應提起救濟。
然柯文哲向律師表示,自己已表明不願為難法院,如遭羈押,不願抗告。請檢察官於 2 個月羈押期間,窮盡一切調查義務,亦會盡力配合調查。
事實上,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偵查中羈押以 2 個月為限,檢察官並得聲請延長 1 次。也就是說,柯文哲起訴之前,最多可能被羈押長達 4 個月。
由於偵查中羈押最長以 4 個月為限,因此檢方必須儘速偵結做成決定,否則就必須在完成偵查之前,釋放柯文哲。
在偵查期間,被告也可以隨時向法院聲請停止羈押。
如果北檢決定起訴柯文哲,通常通常不會請求法院繼續羈押被告。例如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於今年 7 月遭桃檢聲押獲准,起訴後即改以 2800 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法律白話文運動|楊貴智報導,白廷奕攝影
然而過去並非沒有審判中羈押的前例。刑事訴訟法規定,涉犯最重本刑為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罪者,一、二審期間可延押 3 次,三審期間可延押 1 次,每次 2 個月,累計不得逾五年。
最重本刑超過 10 年的犯罪,一、二審期間可延押 6 次,三審期間可延押 1 次,累計不得逾五年。前總統陳水扁因貪污涉案,審判中羈押超過 700 多天,引發侵害人權的疑慮。
法律白話文運動|楊貴智報導
留言 111
Leo
台灣已經被該死民屎退步黨搞爛掉了
09月12日03:00
jason潔昇
囂張過頭,還什台灣曼德拉,無恥至極。苛薄,無能,自大,愛說謊,心術不正。台灣政壇的無賴毒瘤。
09月10日10:36
維維
政治詐騙貪污圖利恐嚇司法都該死刑
09月10日08:34
林冠維
所以中南部的貪污呢?
09月10日07:08
雄哥5723
是不願意為難自己的錢包吧
09月10日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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