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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3度遭控「執法不當」 警已調職、列優先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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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02月26日06:58 • 發布於 02月26日06:58 • 黃靖棻 蔡明勳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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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板橋分局一名潘姓員警,接連被控訴亂開罰單,上個月有民眾路邊臨停等車位,被這名員警舉發低頭滑手機,還連續開單,民眾事後申訴,員警被記申誡處分,這回又發生取締酒駕程序不當,被當事人提告妨害自由,分局督察組啟動內部審查,他還拒絕配合,目前被記過調職,並列為優先淘汰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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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vs.駕駛:「我在等排隊啦,人家要走了,可是不能邊開車邊用手機啊。」

駕駛臨停路邊遭到盤查。

員警vs.駕駛:「單子可不可以給我一張,您剛已經說拒簽收,你現在要移動嗎問您最後一次,3、2、1,不是啊你單子不給我啊奇怪欸,先生對不起那您拒絕移動,那這是您第二次違規。」

駕駛認為員警根本亂開單,直接下車理論。

員警vs.駕駛:「我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喔,本來就違法啊,你可以連續告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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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控是的36歲潘姓員警,警專31期畢業從警8年,在板橋分局後埔派出所服務期間,三度被控訴,今年一月有民眾在公園旁,打雙黃燈等車位,上前開單說他低頭滑手機,對方拒簽又被開併排停車,以及不聽員警勸導罰單,民眾事後申訴板橋分局認為,潘姓員警製單不當撤銷罰單,並記他申誡一次。

但2月又有一張被申訴的罰單,甚至還被po上臉書靠北警察,硬是認為民眾有酒駕,但現場酒測值明明是零,民眾一氣之下提告妨害自由。

記者黃靖棻:「板橋分局警方這回主動調查,發現潘姓員警在執行酒測取締,過程中確實有不當行為,因此啟動內部審查而他還拒絕配合,目前整起案件已經移送新北地檢察署偵辦。」

板橋分局副分局長黃建中:「本分局於調查後,核予記過處分並調離現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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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潘姓員警還曾在執法時,因為壓制手段太過激烈差點害對方斷氣,被法院判4個月徒刑賠償被害人30萬元。

再加上今年兩次開出不適當罰單,目前已經被調職到警備隊,等待判決結果,警察鐵飯碗恐怕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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