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真相曝!藝人林曜晟(藝名博焱)遭爆與張姓女友在居家隔離時,出手毆打釀女方重傷,林當時以「不實的爆料」回應,2人事後也互告。警詢、偵查時,林坦承是為搶奪張女手機才爆爭執,並恐嚇不給密碼就要將人關在更衣室,甚至暴力以手掐女方頸部,張女為自衛則用嘴巴反咬傷林。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傷害罪將這對昔日愛侶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34歲博焱與38歲張姓女友(現已分手)今年5月2日因確診新冠肺炎,共同隔離在林位於南港住家。豈料,同日凌晨4時許,林心血來潮想拿張手機查看通訊內容,張為了拿回手機,竟出手抓傷林身體、後背並咬其手臂及手指,導致受有前胸多處大於20公分擦傷、右前臂腹側擦傷、背部多處大於10公分等傷勢;忍無可認的林只好還手毆打張女眼睛、嘴唇、拉扯頭髮,掐其頸部,並以腳踹,導致張女身上多處傷。
2人互毆完後,林進入房間內更衣室,張女也一同進入,此時林以身體阻擋,並不死心向張女恫稱:「如果不給我手機密碼,我就把你關在更衣間部讓你離開,要耗大家一起耗」隨後又以手掐住張女頸部,想用臉部解鎖手機,2人則在更衣室纏鬥近2小時,一路到上午7時許,掛彩的2人才自行報警就醫。
警詢、偵查時,林男坦承因張女不願告知手機密碼,才搶奪手機,他也解釋,一度想用臉部解鎖密碼,但張女立刻以雙手遮住臉,他才用手撥開其手和頭髮。
張女則否認自己有傷害犯行,她無辜表示,當天遭林壓在床上,其雙腳跨在她身體兩側,更把她的雙手壓在臉上,因為林的力氣很大,因此才用嘴巴咬林的拇指,至於林身上的傷勢,都是她出自於防衛行為。
檢方根據2人驗傷報告、受傷照片等,依傷害罪將2人提起公訴,林則另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嫌。
案發後,張女將被打的過程告訴網紅胞弟張希爾,張男難掩怒火向媒體爆料,並提供胞姊嘴角流血照、驗傷證明等,宇姓記者則以「《女力》男星被控施暴!女友人滿身血逃跑驗傷 他確診竟追到醫院」做獨家報導,報導一出引發各種討論,同年5月10日林看到報導後,直接對張女、張姓胞弟、宇姓記者提起毀謗告訴。
張女解釋,當時有向胞弟說遭到林男毆打,是看到報導才知道胞弟有向媒體說,但她並沒有聯繫媒體,報導中的照片、驗傷單都是自己傳給胞弟,同時也是為了保留證據才傳。
張姓胞弟稱,5月2日當天接到胞姊電話,隨後胞姊又掛掉,之後胞姊才以LINE方式傳訊息告知自己遭林男毆打,但人仍在林家,因此才請胞姊拍受傷照,事後胞姊坐上救護車,才得知當天發生的事,聽完來龍去脈後,才決定到蘋果日報的爆料專區爆料,過沒多久宇姓記者就聯繫他,同時進一步詢問胞姊與林男衝突,同時記者也要求診斷證明等資料,才能證明爆料屬實,他最後強調自己是將胞姊親身經歷如實轉述給宇姓記者。
宇姓記者說,與張男對話過程都有以錄音機錄下保留,也請張提供照片,因此才撰寫報導,期間也有試圖向林求證,但林均未回應,但張男提出的LINE對話、張女受傷照及張女與林男共處一室照,因此認張男所爆料內容是真實,且事後林也在臉書PO出手寫道歉信。
檢方經查,認張男所爆料內容是胞姊親身經歷,且有提供傷勢照、LINE對話等,認為張男並非刻意穿鑿附會、空穴來風,因此難認有何惡意詆毀林的名譽主觀犯意。
至於,宇姓記者也已善盡新聞媒體工作者查證義務,且經查證後報導內容也並未有惡意扭曲情事,內容屬真實合理確信,難認宇女是出於惡意妨害林名譽,縱使報導內容用字遣字尖酸刻薄,足讓林感到不快或影響其名譽,但林與張互提傷害等告訴也起訴,因此宇姓記者報導與公共利益有關,屬可受公評事項。
此外,複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張女、張男及宇姓記者3人有毀謗犯行,應認犯嫌均有不足,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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