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報》獨家報導,台大醫院自今年起,不再提供夜班女護理師臨時宿舍,讓院內約2000多名護理師權益受損。台大醫院企業工會籌備會指出,院方的行為可能已違反《勞基法》49條的「女性夜間工作」保障,日前向台北市勞動局提出勞動檢查申請,希望爭取夜歸同仁交通費用實報實銷的權益。
工會籌備會成員指出,台大醫院小夜班的交班時間為半夜12點,但因工作量繁雜,能夠準時離開實屬不易,若遇上突發狀況,半夜兩點才能離開都不是罕見的狀況。台大醫院捷運站最後一班車為半夜12點30分,過去醫院體諒小夜班同仁晚歸,給予臨時的夜班宿舍,位置緊鄰醫院大樓,但自今年1月起該制度取消,且院方也不願提供交通補助,導致護理師必須下班後狂奔至捷運站搭乘末班車,或者自掏腰包搭計程車、甚至投宿附近旅館,形成不小的經濟負擔。
台大醫院小夜班的交班時間為半夜12點,不過由於工作繁忙,護理師常常到了半夜1、2點還在加班。(台大醫院護理師提供)
工會顧問、現任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的廖郁雯指出,根據《勞基法》49條,女性員工若要在晚間十點以後工作,不僅需要勞資會議同意,雇主也必須提供適當的安全衛生設施,如果沒有大眾運輸可供使用,則必須提供交通協助或女工宿舍。經過詢問,台大醫院以經費龐大為由,不願提供交通補助,僅要求護理師可睡在更衣室中,直到天亮再搭乘捷運離開。「更衣室裡有廁所、浴室、兩個護理站數十名護理師的置物櫃,走動不少且有燈光,根本無法有足夠的休息。」工會認為,護理師超時工作已經頻繁,醫院還剝奪了員工適當休息的權益,根本是拿病人安全開玩笑。
工會認為,問題根源還是在於工作量過多、護病比不足,以台大醫院的業務密度來說,僅僅符合現今評鑑標準的護病比,還是會製造出更多的超時過勞。而院方管理階層經常駁回值班費申請,繕打護理紀錄的時間不被記入工作時間,甚至認為超時工作是能力不足、動作太慢,都是引起本次夜班宿舍問題的導火線。工會籌備會已於日前向台北市勞動局提出勞動檢查,「如果勞動局或院方高層認為這樣的休息環境足夠,邀請局長或院長到更衣室裡體驗一個晚上。」
床的旁邊就是所有護理師的置物櫃,想安靜睡覺也難。(台大醫院護理師提供)
台大醫院工會籌備會運作已半年,累積數十名發起成員,將於近期召開成立大會。該工會是全台第一所公立大學附設醫院的企業工會,也是台北市繼北市聯醫企業工會後的第二個企業工會。(台大讓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