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名吳姓男子去年1月涉嫌勒斃張姓女友後,將分屍7大塊棄置,台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指嫌犯坦承犯行、有教化可能,依殺人、棄屍等罪合併判處無期徒刑今(13日)台南高分院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判決。
30歲吳姓嫌犯不滿大他12歲在酒店上班的張姓女友,3年多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後交往同居,案發時,死者準備外出和客人應酬,嫌犯醋勁大發將她勒斃,分屍後棄置東區巴克禮公園附近重劃區。
一審判決書指出,吳嫌性格偏差、自私自利,行凶手段殘忍,但因為沒有前科且坦承犯行,仍有教化可能,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生,今台南高分院維持一審判決。
留言 61
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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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死刑,別再什麼叫做有懶叫話可能,ㄎㄢ
2020年05月13日03:33
阿 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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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死刑
2020年05月13日03:31
Omik豬
現在都要想理由不判死刑 法官越來越辛苦了
2020年05月13日03:50
小志
無救啊~
2020年05月13日03:23
鄭火華
正常!正常!大案小判,小案重判!
2020年05月13日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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