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爲提升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普及率,配合中央政府辦理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工程,水利局辦理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工程施作,市民除違建自行拆除整修、住戶室內化糞池地坪材料及室內瓦斯管遷(瓦斯表後段,隨瓦斯繳費單收取)等作業費用外,其餘皆不需負擔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工程施工費用。
水利局爲避免造成民眾不便與誤會,除工程契約明定外並強力要求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工程所屬施工承包廠商,不得私自承攬工作區內住戶之違建拆除相關工程,以及與住戶有關的任何建物室內外整修工程等,施工中絕對不收取任何費用,也不向住戶推薦任何工程包商。
水利局指出,倘若有接獲民眾投訴污水施工承包廠商有私下收取費用情形,將依契約規定對承攬廠商開罰,目前水利局已接獲新莊地區2件民眾投訴包商私下收費情形,經查證後確認屬實,已對承包廠商開罰100萬元,嚴懲不貸。
水利局說,未來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工程區內之住戶,如遇有假藉各種名義索求收費情事時,請提高警覺並立即撥打電話至新北市政府水利局(電話:02-8923-2300)或新北市政府政風單位(電話:1999)查詢以釐清收費疑慮,確保民眾住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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