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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自用汽機車燃料費繳納期限延長至8月31日

觀傳媒

更新於 2021年07月28日11:45 • 發布於 2021年07月26日11:51

【宜蘭新聞】今(110)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已於7月開徵,繳納期限由原7月31日延長至8月31日止。

宜蘭監理站表示,如未收到繳納通知書也不用緊張,統一、萊爾富、全家、來來OK四大便利商店之多媒體機即可輕鬆補單繳納;亦可透過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 (點選「汽機車」>「燃料費」>「汽燃費查詢及繳費」),或手機安裝「監理服務APP」(點選「汽機車燃料費查詢繳納」),輸入車主身分證號及生日後,點選所需繳納汽(機)車燃料使用費之車號,進行線上繳費操作,後續則可選擇以信用卡(需輸入持卡人身分證號及卡號)或金融活期帳戶(限車主本人之帳戶)轉帳繳納,除了以上繳納方式外,還有嗶嗶繳、LINE Pay Money、橘子支付、元大銀行、蝦皮及街口支付APP進行線上繳納,安全防疫又快速!

此外,為節省車主的寶貴時間,宜蘭監理站歡迎車主利用汽燃費電子繳款單與約定帳戶扣款服務,扣款前有預扣通知,扣款成功後再行通知,既節能減碳又可避免忘繳而受罰,歡迎車主朋友們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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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 萬和
    疫情期什麼地方都不能去,車在車庫蒙塵,也要繳燃料稅?
    2021年07月26日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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