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邱素貞瑜伽天地惡性倒閉8年 消費者提團體訴訟…法院判賠3721萬元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05月31日08:40 • 發布於 05月31日08:37

經營超過40年的「邱素貞瑜伽天地」8年前無預警停業,上百名學員權益受損,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替692名學員提團體訴訟,求償近2.9億元,一審判邱素貞瑜伽天地應給付1970萬餘元,二審廢棄發回更審;台北地方法院更一審昨改判邱素貞瑜伽天地應給付3721萬餘元,可上訴。

邱素貞瑜伽天地創辦人邱素貞40多年前在台推廣瑜珈,被稱為「華人瑜珈」推手,透過朋友介紹認識陳玉芬,兩人成功打響知名度,而邱素貞退休後,將事業全權交由陳玉芬,但公司倒閉後,陳玉芬潛逃出境遭通緝,她當時表示是到澳洲照顧罹癌的丈夫,未來一定會回台灣處理,但至今未歸。

消保會主張,邱素貞瑜伽天地全台擁有多家分店,是國內頗負盛名的瑜伽短期補習班,但陳玉芬早知公司財務狀況不佳,但選擇隱瞞,要求員工持續招攬學員,鼓吹學員從短期會員轉為終身會員,學員預付款項購買課程,還有人向融資公司貸款支付學費,未料業者2016年4月27日無預警宣告歇業,導致學員無課可上,更面臨信用卡和融資公司追債。

消基會認為,邱素貞瑜伽天地、陳玉芬故意侵害學員權利,共替692名學員提團體訴訟,請求賠償4800餘萬元學費、違約金等,另加5倍懲罰性賠償金,總金額達近2.9億元。

業者認為,此案純屬消費者和公司間的契約糾紛,無關侵權行為,因此不適用消保法懲罰性賠償金的要件,再者依最高法院見解,懲罰性賠償金不包括債務不履行的責任,請求法院駁回訴訟。

台北地院一審認為,邱素貞瑜伽天地無預警歇業,無法再提供瑜伽課程,消費者確實可請求賠償,扣除部分學員未舉證課程剩餘堂數、已繳學費金額、雙方契約關係等,判業者應給付1970萬餘元。

二審指出,瑜伽公司2018年3月12日起法定代理人變更為陳玉芬,訴訟在陳玉芬聲明承受訴訟前當然停止,但一審未停止訴訟程序,也沒有裁定命陳玉芬聲明承受訴訟,陳玉芬因未受合法通知而未到場應訴,一審即依消保會聲請,准由一造辯論而判決,訴訟程序自有重大瑕疵,因此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

台北地院更一審指出,瑜伽公司2016年4月27日無預警歇業,旗下分店和教育中心均遭撤銷立案處分,消費者請求損害賠償有理由,經審酌消保會提供的各消費者和瑜伽公司簽訂的契約、上課證、收據等,計算後判決邱素貞瑜伽天地應賠償3721萬2631元。

即時新聞不漏接,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留言 46

  • 鄭哲軒
    人都逃去澳洲了 在判給誰看 誰要賠
    05月31日13:07
  • 葉旵恩
    這種判決等於沒判因為錢完全拿不回來了......
    05月31日13:03
  • 阿憲
    拖到現在,誰收到賠償款? 這就是我們的司法? 安慰文?
    05月31日13:09
  • Alan Chou
    融資公司貸款繳學費 腦袋進水了啊
    05月31日13:05
  • QOO
    錢都拿不回來 搞不好連賠償2萬都無解
    05月31日13:08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