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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8天內第二度! 警察人員免職案釋憲 司法正副院長迴避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2年03月16日10:48 • 發布於 2022年03月16日10:35

高雄市前消防員徐國堯2014年上半年平時考核獎懲互相抵銷,累積達2大過,市政府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核布免職,徐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復審、向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皆遭駁。徐認為公務人員保障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牴觸憲法,聲請大法官解釋,併就司法院釋字第243號解釋聲請補充解釋。憲法法庭今公告大法官許宗力、蔡烱燉迴避。

許宗力、蔡烱燉為司法院正、副院長,本月9日憲法法庭也公告兩人迴避與徐國堯同在本月29日行言詞辯論的基隆市林姓消防員免職案釋憲,理由是公務員免職涉及司法權與用人機關(行政權)以及用人法制機關(考試權)間的權限分配爭議問題。

徐國堯案的爭點有二,第一是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1條第1項第11款規定,警察人員於同一考績年度中,其平時考核獎懲互相抵銷後累積已達二大過者,即予免職之規定,與一般公務員不同,是否違反憲法平等原則?有無侵害憲法保障人民服公職之權利?

第二項爭點則是,規定允許遴任機關或其授權之機關、學校於符合上開條件時,即應為免職處分,是否違反憲法第77條「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公務員之懲戒」之規定?

徐國堯2014年9月因被記42支申誡,累計申誡達兩大過程度,遭高雄市消防局免職,他認為是曾率眾遊行,爭取消防員工時權益才受迫害,提行政訴訟爭取復職,但最終敗訴。交通運輸、警察、消防、海巡、醫療和關務機關全年無休服務民眾,但輪班、輪休制度不明,2019年的司法院釋字785號解釋要求相關機關3年內修正,被視為是「遲來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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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消防局前隊員徐國堯(前排左一)不滿遭消防局連續懲處42支申誡免職。資料照片。記者王宏舜/攝影
高雄市消防局前隊員徐國堯(前排左一)不滿遭消防局連續懲處42支申誡免職。資料照片。記者王宏舜/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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