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女子因為涉及社維法,偵辦的警員疑似對她有好感,以「是否有需要協助」為由,到女子住家裡面,坐在沙發上對她擁抱強吻,做出不雅的猥褻動作,事後還丟下5000元給女子。警方接獲檢舉,已經將這名警員調離現職,依刑法強制猥褻罪,函送法辦。
男子坐在沙發上,強行摟住女子,不但對她強吻摟腰撫摸頭髮,還做出許多不雅的動作,女子今(17)日出面指控,這名男子是台中市一名派出所員警,去年底12月31日晚間女子與男友媽媽發生肢體衝突,身上掉出小刀,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到派出所做筆錄後,隔年1月2日下午承辦的警員疑似對她有好感,打電話說不想將她法辦,還說要找時間歸還小刀,試圖卸下女子的心防。
3日下午,這名警員又改口說局長指示要偵辦,不但闖入她的住家,還對她猥褻,警員事後丟下5000元就離開。 被害女子VS.台中市議員江和樹:「 他說如果需要幫忙跟他出去半小時給我5萬塊,有陰影了恐懼不敢出門。」
女子的父親強調,這名警員是案件承辦人,知道他們的住家地址與電話,也會擔心受到威脅,但不想姑息這樣的人,決定要跟女兒站在一起,把這件事說出來。 被害女子父親 :「警察不可以姑息一定要抓出來不然我女兒是第幾個受害不知道我選擇說出來。」
警員被指控做出脫序的行為,警方已經介入偵辦。台中市第三分局督察組組長宋俊毅說:「(涉案警員)調離原單位,靜候調查,由婦幼警察隊,主動介入偵辦,後續依刑法強制猥褻罪來移送法辦。」警方檢視影像內容,認為這名警員有猥褻不當的行為,後續將會針對雙方的說法,進一步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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