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怡璇台北9日電)北市公運處提醒計程車司機們,如在交岔路口、公車站位10公尺內違規臨時停車或併排臨時停車會挨罰,新法6月30日就已上路,乘客也應選安全地點再上下車。
北市公共運輸處發布新聞稿提醒,為保護各類用路人及提升整體道路交通安全,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包括提高未停讓行人罰責、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等。
其中汽車駕駛人如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違規臨時停車或併排臨時停車,有納入記違規點數1點,修正案已於民國112年6月30日施行,請計程車駕駛留意,避免受罰。
公運處表示,民眾搭乘計程車時也不要在這些地點攔停,讓計程車駕駛人可在安全地點臨時停車上下客;並已請計程車車隊改善及精進使用平台App功能與管理機制,加註警示文字提醒民眾,並加強宣導民眾避免在交岔路口、公車站位10公尺內叫車或下車。(編輯:陳仁華)11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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