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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百萬交保 法院裁定理由出爐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02月13日12:44 • 發布於 02月13日10:25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助理費,檢方訊後聲押陳及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法院今午裁定張羈押禁見,陳100萬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裁定理由旋即出爐,檢方表示將研議是否抗告。

法官審酌,張惠霖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疑重大,相關事證顯示,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可能性存在,若命具保、限制住居等不足確保全案案情陷入晦澀可能,應予羈押、禁止接見通信。

陳怡君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疑重大,事證顯示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可能性存在。

又因被告張惠霖已遭羈押禁見,相關證人也經檢方訊問完畢,相關對話紀錄及銀行交易明細也已蒐證完備,相關證據已獲相當保全,遂命陳怡君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限制住居,全案偵結前禁止與同案共犯、證人有任何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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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記者李隆揆/攝影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記者李隆揆/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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