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徐熙媛在日本旅遊期間,因流感併發肺炎,2日清晨病逝,震驚各界。目前骨灰已暫時安置在大S家中,小S透過經紀人聲明,不會幫熙媛辦告別式。至於大S身後,除了2名未成年子女的親權外,遺產如何分配也受到關注。
綜合媒體報導,大S在「台北信義」與「國家藝術館」兩處擁有2戶豪宅,整體遺產可能高達新台幣10億元。
律師林智群在臉書認為,首先,具俊曄可以考慮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先取得大S一半財產(其實是婚後財產差額1/2),剩下1/2財產才是大S遺產。不過因為具俊曄與大S於2022年結婚,還未滿3年,剩餘財產分配可以請求的金額可能不會太高。
至於剩下的1/2遺產,由三個繼承人平均分配,也就是兩個小孩跟具俊曄各三分之一。但須注意的是,兩個小孩的親權歸屬於生父汪小菲,兩個小孩分配到的遺產可能由汪小菲透過親權加以管理。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相關法條:
民法第1030-1條第1項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
遺產分配相關法條:
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民法第1144條第1款規定「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