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news今日新聞] 颱風「山陀兒」侵台,今(2)日全台22縣市停止上班上課。不過,並不是每個行業都有颱風假可以放,像是醫院、旅館業等與民生有關的產業仍需堅守上班崗位。多位國民黨立委就提案,由於《勞動基準法》並未對「天災假」具完整法律規範,導致有雇主依然強制要求勞工須於天災日值勤,嚴重影響勞工權益,研擬提出「勞動基準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 ,讓天災假法制化,停班日執勤者「雇主應加倍給付薪資」,並強化勞工退避權行使。
國民黨立委游顥、黃建賓、牛煦庭、涂權吉、鄭正鈐、林沛祥 、顏寬恒、陳菁徽等22人,在本屆立法院第1會期中,提案增訂「勞動基準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
提案說明中直指,我國位於地震環帶,亦為颱風侵擾之域, 我國地方政府首長雖得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宣告停班停課, 但仍有部分雇主要求勞工上班,其因無法律約束力,將導致勞工曝露在危險中,罔顧生命安全。
提案說明中提及,經查「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針對雇主的規範並無相關違反處分,因此,制定因受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經地方首長認定後,停班(後)之法源依據。
提案說明中也說,為保障勞工之生命、身體、健康、財產等安全及權益,本條明定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經地方首長通報後,停止上班不得視為曠工、遲到等損及勞工權益的作為。工作區域未於災域,若受其影響也ㄧ樣。
提案說明中也提到,天災發生時,上班等出勤決定,得由勞雇雙方事前約定,如須於停班日執勤者,「雇主應加倍給付薪資」,亦提供交通工具,以維護勞工權益。
提案說明中也說,天災停班的執勤工作場域,如相關場域具危險之虞時,雇主應進行保護措施,以保護勞工生命、身體、健康、財產等安全。
游顥表示,保障勞工安全是政府和雇主的責任,推動天災假法制化刻不容緩,多方蒐集勞工意見後,將積極爭取修改勞基法,賦予天災假法制化,以保障勞工權益及生命安全。
有關提出「勞動基準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共有四個版本,分別是游顥、黃建賓、牛煦庭、涂權吉、鄭正鈐、林沛祥 、顏寬恒、陳菁徽等22人的提案,萬美玲、游顥、徐巧芯、羅廷瑋、廖偉翔、林沛祥、 顏寬恒等35人的提案,林德福、顏寬恒、林沛祥等25人的提案,以及羅廷瑋等16人的提案。值得注意的是,四個版本都提出,天災發布停止上班時,雇主如果要求勞工應出勤,雇主應加倍發給工資。
留言 61
Cold
不可能全都放颱風假的啦!
很多慣老闆ㄧ堆
像我們火鍋店怎麼可能會放假 生意興隆好到靠背
老闆娘要賺錢,不要老是想修法要放假
為什麼不更正一下死刑要恢復
10月02日18:16
強尼
加一條如果地方政府任意放颱風假而實際沒颱風造成企業加班損失由縣市首長及當地立法委員薪資支付。
10月02日08:49
郭 維 哲
提醒一下
天災假(颱風假),公司依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但當天「颱風假」同仁不出勤部分、雇主亦可不給薪。
10月02日16:11
痞子惡魔
應該立法颱風假還出去遊玩 娛樂業 ktv電影院 百貨公司消費的人民開罰100萬到5000萬
反正那些娛樂消費的人民很有錢 都不管自己去消費前路上自身安全顧慮了 也不管消費後回家路上的安全顧慮 這才是重點
每年只要颱風假這些人都特地去外面消費
把自身安全都不顧 發生事故 又在哭北哭母
這才是更應該立法 為何立委不敢立這樣的法
無非就是這些財團利益輸送關係
財團誰管你生命安全
10月03日00:21
鍾世基
別老是想修法〔休假〕。
10月02日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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