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撿到中科院研發人員服務證,私自拿自己照片變造後,自稱是新加坡籍博士,在中科院研發半導體材料,成功向吳姓生技公司董事長騙到360萬元,事後陳男身分被拆穿,高雄地院依詐欺判刑1年;偽造私文書則判4月,得易科罰金。
陳男2018年間檢到中科院人員服務證,先在家裡將服務證照片變更為自己個人照後,再把姓名改為英文名。
2020年2月,陳男透過施姓好友引介,認識高雄生技公司吳姓董事長,陳為了取信吳男,拿出變造的中科院服務證,自稱是新加坡籍「高博士」,在中科院研發半導體材料及IC設計,月薪高達3、40萬元,在服務美軍,台灣的飛彈系統便是他所做。
陳男向吳男供稱需要借錢開發設備,還變造中華電信開口契約工作聯單,在供應廠商一欄改成自己名字,稱可以協助開拓生技公司業務。
吳姓董座聽信陳男資歷,前後匯款360萬元至陳男帳戶,開發節電系統,但後來吳男起疑,向陳男追討款項,卻多次被陳男藉故拖延,打探後才發現陳男並不是口中的「高博士」,氣得向地檢署提告。
檢方偵辦時,陳男坦承偽造中科院服務證及中華電信開口契約,但否認詐騙吳男,稱從未跟吳男開口借錢,是施男請他開發節電器,施介紹吳男說是大股東,他匯來的現金都是研發經費。
但檢方根據中科院、中華電信回函,確認陳男並非園區服務人員,也非中華電信供應廠商聯絡人,認定吳變造服務證、契約工作聯單行騙,今偵結依變造、偽造私文書、詐欺等罪嫌起訴陳男。
高雄地院審理時,陳男坦承自己僅嘉義民雄高中肄業,當時就讀3年制汽車修護科,沒有外國國籍,雖有去過新加坡,但是在那裡是當黑工。
法官認為,陳男拿偽造的中科院服務證,佯稱自己為新加坡籍的高博士,以錯誤資訊嚴重影響吳姓董座,自屬施用詐術無訛,構成詐欺取財。
法官依據陳男犯罪事證,詐欺部分判刑一年,另偽造中科院服務證、中華電信契約廠商資料等,則依偽造私文書罪合併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