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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政策研議後就無設置雲林麥寮光電專區 外界應公允評價再生能源

行政院

更新於 04月24日04:38 • 發布於 04月10日02:33

【本文由經濟部提供】

0403地震後,台灣電網系統維持安全韌性,經濟部能源署指出,除了台電在電網投資更新外,分散的太陽光電也成為台灣維持電力穩定的避險及韌性所在,對於委員質疑的麥寮光電專區,能源署也要說明,所謂1132公頃光電專區,是農業部提供評估的低地力農地區域,委員或許不喜歡政府研議,但本案確實是跨部會及中央地方研議後評估不宜推動,因此並沒有設置光電專區。太陽光電在各國都是淨零轉型的重要能源,應公允評價再生能源。

能源署表示,麥寮鄉有的光電議題有三個部分要說明:

首先,2017年時農業部就公告麥寮鄉有三個不利農業經營區,這是地勢上不適合發展農業的地點,目前已完工併網的41MW光電,就是設置在這個區域內。

第二,委員所稱的1132公頃光電專區,事實上是農業部提供的低地力農地,「可供評估」作為能源專區的選項。但2020年6月時,麥寮鄉公所則行文表示,相關區域內應實地勘查、取得地方共識,才可往下評估作為能源使用,後續經濟部並沒有進一步評估推動,因此現在麥寮鄉「並沒有」1132公頃光電專區。

第三,至於所謂光電施工時丟置廢棄土方,業者稱該區為地層下陷區,施工時不需要把土方挖出案場,依照目前的案場完工照,以及google地圖街景比對,當時沒有廢棄土方。是否是後續遭人棄置,經濟部會請業者配合有關單位,提供事證並協助釐清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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