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查核報告#2904 網傳「立委提案縮短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造成陸配雙親無限制來台免費使用健保」? 發布日期/2024年3月12日
經查: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4/3/13版】
近期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法,縮短中國籍配偶取得身分證年限為4年。網路隨即流傳訊息指稱,該提案會讓中國配偶雙親無限制來台免費使用健保。經查:
一、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第17條,要將中國籍配偶取得身分證年限,由最快6年縮短為4年。
該法案共有17名立委支持(15名國黨立委、2位無黨籍立委),3月8日已在院會一讀,並交付內政委員會等待審議。
二、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第16條,中國籍配偶取得身分證後,可以申請雙親來台定居。但雙親年齡需在70歲以上,且每年只有60個申請名額,來台設籍住滿6個月才能參加健保。
國黨提案並未修改陸配雙親來台定居規定,也就是說,即使修法讓陸配取得身分證縮短為4年,並不會增加雙親來台定居數量。
立法院目前討論陸配入籍年限修法,無涉依親定居和健保使用相關規定,傳言誇大推論修法後會讓陸配雙親無限制使用健保,忽略現行法令有年齡及配額限制,因此為「錯誤」訊息。
【查核聲明】本查核報告僅針對傳言指稱的提案內容查證,其他對於修法之評論,不屬於查核範圍。
背景
近期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法,將中國籍配偶取得身分證年限,由6年縮短為4年。
社群平台流傳一張圖卡,內容為立委姓名與立院辦公室電話,聲稱為提案的17位國民黨立委,同時附加文字訊息指稱:「提案縮短陸配年限造成陸配雙親無限制來台免費使用健保的17位立委」。
圖1:社群平台流傳訊息擷圖
查核
查核點一:網傳提案修法事件為何?
國民黨立院黨團2月25日公布新會期32件優先法案(中央社、聯合新聞網),其中包含中國籍配偶取得身分證年限比照外配,從6年改為4年方向推動。
依據立法院議事系統,該提案名稱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提案人為國民黨不分區立委許宇甄,另有14名國民黨立委、2名無黨籍立委連署,提案內容是縮短中國籍配偶取得身分證年限,由最快6年修改成4年。
不過,網傳圖卡將無黨籍立委陳超明錯標成國民黨。該法案3月8日已在院會一讀,並交付內政委員會,等待排案審議。
圖2:國民黨提案修法縮短中國籍配偶取得身分證年限/來源:立法院議事系統
查核點二:網傳「立委提案縮短陸配入籍年限,陸配雙親無限制來台免費使用健保」,是否屬實?
(一)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中國籍配偶來台後,先申請「依親居留」,滿4年可再申請「長期居留」,再連續居留滿2年,就可申請在台定居,進而取得台灣身分證。因此依現行法令,中國籍配偶來台後,最快6年可取得身分證。
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法內容,是將中國籍配偶的「依親居留」年限,由4年縮短為3年,將「長期居留」年限,由2年縮短成1年(居住335天以上),因此最快4年可取得台灣身分證。
提案內容是針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修法,讓中國籍配偶縮短取得身分證年限,但其雙親來台規定,是在同法第16條,並非此次修法範圍。此外,國黨提案也未涉及中國人民使用健保規定。
(二)移民署表示,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6條第2項,中國籍配偶在台定居(取得身分證),可申請70歲以上雙親來台定居,但每年只有60個配額,需排隊申請。當這些70歲以上的中國父母順利申請來台後,再依規定投保,就可使用台灣健保。
(三)衛生福利部3月1日新聞稿指出,中國籍配偶取得身分證後,其70歲以上父母可以申請在台定居,並設戶籍取得身分證,設籍後在台居住滿6個月即能參加健保。
衛福部同時指出,中國籍配偶未入籍前,按照現行規定,其父母來台依親,並無法參加健保。
(四)查核中心採訪一位嫁到台灣、在高雄經營餐廳的陸配徐莉,她表示,她在1991年與台灣先生結婚,生了兒子,小孩目前都已經30幾歲。她在母親70歲時,向移民署申請雙親來台定居,母親現在高齡82歲,申請還沒有通過,主因就是每年60個申請名額實在太少。她也聽聞過其他陸配狀況,有人申請等了7年,終於通過時,雙親卻已經過世。
綜合以上,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法,將中國籍配偶取得身分證年限,由最快6年縮短為4年,國民黨提案並未修改健保使用規定。
依現行規定,中國籍配偶取得身分證後,才能申請「70歲」以上父母來台定居,且每年有申請名額限制,若申請成功來台,得在台居住滿6個月才能參加健保;若陸配未取得身分證,即使父母來台,也不得使用健保。
結論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4/3/13版】
近期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法,縮短中國籍配偶取得身分證年限為4年。網路隨即流傳訊息指稱,該提案會讓中國配偶雙親無限制來台免費使用健保。經查:
一、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第17條,要將中國籍配偶取得身分證年限,由最快6年縮短為4年。
該法案共有17名立委支持(15名國黨立委、2位無黨籍立委),3月8日已在院會一讀,並交付內政委員會等待審議。
二、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第16條,中國籍配偶取得身分證後,可以申請雙親來台定居。但雙親年齡需在70歲以上,且每年只有60個申請名額,來台設籍住滿6個月才能參加健保。
國黨提案並未修改陸配雙親來台定居規定,也就是說,即使修法讓陸配取得身分證縮短為4年,並不會增加雙親來台定居數量。
立法院目前討論陸配入籍年限修法,無涉依親定居和健保使用相關規定,傳言誇大推論修法後會讓陸配雙親無限制使用健保,忽略現行法令有年齡及配額限制,因此為「錯誤」訊息。
【查核聲明】本查核報告僅針對傳言指稱的提案內容查證,其他對於修法之評論,不屬於查核範圍。
【更新說明 2024/3/13】為求語意精確,本報告修正摘要與結論文字。
留言 1
Merlin
真奇怪~
塔綠班政客養的狗怎麼不來吠了???
03月13日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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