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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銀行銷售基金獎勵金 明年改採AUM計算基礎

卡優新聞網

發布於 2018年03月29日23:47
銀行銷售基金報酬計算方式,將改以資產管理規模(AUM)計算,有助投資人長期持有(圖/國泰世華 提供)

銀行銷售基金的獎勵金制度,明(108)年將有重大改變。金管會邀集銀行公會、投信投顧公會,以及銀行、投信投顧等業者,討論合宜的基金通路報酬計算方式。會中達成共識,同意改以資產管理規模(AUM)計算銷售獎勵金,預計明年底前可完成重新議約。

據瞭解,目前國內銀行代銷基金的獎勵金,計算方式都是以推廣活動期內的「銷售金額」,來計算可獲得的一次性銷售佣金,但此舉卻衍生出不少問題,像是容易造成銀行為了創造高銷售額,而忽略投資人利益。

此外,現行的代銷基金獎勵金計算方式,也常當投資人一賺到錢,理專立刻鼓勵贖回,再轉往其他基金,導致操作表現好的基金,反而出現越容易被贖回的怪異現象。金管會表示,從統計來看,國人持有基金的周轉率確實較高,不僅交易成本增加,若民眾持有的基金期間過短,也不利基金績效。

為讓市場整體機制更健全,金管會找來相關業者研商,拍板定案未來銀行銷售基金的獎金計算方式,改採AUM為基礎,根據月底資產數,由投信業者給予銀行分潤。不過,由於因此將會有超過1,700檔基金須重新訂約,銀行資訊系統也須調整,所以金管會給予緩衝期,要求明年底必須調整完畢,最慢後(109)年第1季必須上線。

金管會強調,改以AUM計算銷售獎勵金,除可鼓勵銀行銷售適合民眾需求的商品,且會更重視基金商品的穩定獲利,減少與投資人間可能產生的利益衝突。而投資人長期持有基金,降低基金周轉率,也有助基金業者增加基金操作彈性,提升基金績效,預期此措施能讓投資人、資產管理業者、銷售通路達成三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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