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下車看車損卻不認肇逃 法院要運將反省應想有人受傷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1年02月16日02:37 • 發布於 2021年02月16日02:33

陳姓計程車司機開車時,後照鏡撞倒路人後駛離,因不服被吊銷駕照3年提告,指當天以為撞到樹或電桿,不知撞到人;事後被控過失傷害,為換取緩刑才被迫認罪、賠償,並無肇事逃逸行為,訴請撤銷處分。基隆地院審結,指陳不顧可能有人受傷仍駕車離開,行為與肇事逃逸無異,駁回告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2019年1月23日上午7點多,駕駛計程車沿基隆市東新街往七堵火車站方向行駛,行經東新街1號前,不慎擦撞同向走在道路右側的陳姓女子。陳女被撞倒地,造成頭部鈍傷、右側臉部挫傷、頸部挫傷、右手挫傷及擦傷、右膝挫傷及擦傷。

陳肇事後未立即下車救護,開車駛離現場,遭警方舉發「駕車肇事致人受傷逃逸」違規。台北市區監理所裁罰6000元,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重新考領。肇事逃逸刑責部分,基隆地院審理後判刑1年2月,緩刑2年。

陳男不服又受吊照處分,提起行政訴訟,主張當天誤以為撞到樹、桿,不知撞到人;開了100多公尺後有下車察看,發現僅後照鏡略有損壞,不以為意駛離現場,當初若有意肇逃,就不會下車察看。

陳男說,法院一直認為他故意逃逸,要他認罪協商,並與被害人和解換取緩刑,案經1年多折騰,迫於無奈才認罪並賠償被害人,他並未肇事逃逸,監理單位認定他違規前提有誤,沒理由再吊銷他賴以謀生的駕照,妨害生計,訴請撤銷原處分。

台北市區監理所答辯,警方查出陳男開車撞傷人後離開現場,法院審理時陳也認罪,違規事實明確,舉發無違誤,裁罰有據,聲明駁回告訴。

法院審理後指出,陳男既自承知道有撞到東西,下車察看時發現後照鏡受損,對可能是撞到人也非全然無認知。陳男在法院也曾自陳看到很多人在走路,當天停車僅察看車損,不思是否撞到路人,也不顧可能有人受傷,駕車離開行為與肇事逃逸無異,辯稱不知充其量為減輕罪惡感的卸責之詞,無從採信,認定違規屬實,裁罰無誤,駁回告訴。

秒讀要聞笑料不費力 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陳姓計程車司機肇事逃逸,被處吊銷駕照3年。他指當天以為撞到樹或電桿,不知撞到人,並非肇逃,訴請撤銷處分,基隆地院審理後駁回告訴。記者邱瑞杰/攝影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搜救飛官辛柏毅有突破! 顧立雄:黑盒子定位後有斷斷續續訊號

自由電子報
02

獨家/賊闖屋偷網紅iPhone! 想解鎖變回撥、糗留自拍照

EBC 東森新聞
03

同居一個月! 25歲臨時工伴17歲中輟女友殉情 遺留字條「在一起」

鏡報
04

大洗牌!彰化54席縣議員8人「跳船」轉戰鄉鎮長 這區最多

自由電子報
05

酒店妹甜喊「明天就可以X老公了」人夫半年狂轉百萬 正宮見超鹹濕對話傻眼

鏡報
06

「泰安第一湯」出意外!73歲翁大眾池泡湯溺水 妻兒同行目睹送醫不治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4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