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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勞檢三爭議 企業困擾多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8年06月11日00:06 • 發布於 2018年06月10日22:00
勞檢3大爭議
勞檢3大爭議

抱怨匿名惡意檢舉、工時記錄無彈性、勞檢素質待提升

〔記者羅倩宜、李雅雯/台北報導〕勞基法再修訂版今年三月上路,但企業受到無理勞檢的困擾未減。工商團體表示,主要問題仍圍繞在匿名惡意檢舉多、工時記錄沒彈性及勞檢素質待提升等三大爭議,近來又新增常駐醫護、人因計畫等要求,讓企業隱形成本增加;勞檢顧勞工,但也不該為難企業。

常駐醫護、人因計畫等 增隱形成本

工總表示,勞基法的許多規定,大型或上市櫃公司雖有困擾,至少有資源可配合政策做調整,但台灣中小企業占大多數,其中以微型最多,十人以下占中小企業八成、五人以下占四成;「這些企業是最沒有資源做調整的。」

商總說,服務、餐飲、零售等多是微小型企業;過去一年半不時被不合理的勞檢騷擾,「有時只是離職員工被主管責備、或不想加班,就到勞檢單位告一狀」;勞檢實地查證後,發現大多數資方並無惡意違規。

中小企業總會指出,勞檢除了定期抽查,也接受匿名檢舉,可惜很多案例是以「匿名」之名,行「惡意檢舉」之實,不只浪費中央及地方政府人力,也徒增企業負擔,甚至害企業被污名化;建請政府檢討匿名機制,檢舉人應擔負舉證責任、若為惡意檢舉應有處罰機制,才能杜絕亂源。

工總認為,勞檢權力在地方政府,但各地標準不一;例如台北市、新北市、台南、雲林等各縣市的認定標準不同,同一企業在各地有據點,就會無所適從。

對此,勞動部解釋,在環保、建築、食安等領域也是採匿名檢舉,是不是屬於惡意,只可透過事後查證,這是「不得不的成本」;至於勞檢標準統一及素質提升,地方政府可參考「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也會對勞檢員加強辦理在職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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