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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信義區正妹當街被潑「糞水」滿身黃 男挨告賠償金出爐

TVBS

更新於 2022年03月18日09:56 • 發布於 2022年03月18日09:56 • 蘇憶歡
邱姓女子在信義區廣場遭男子潑糞水。(圖/翻攝自爆料公社、TVBS資料畫面)
邱姓女子在信義區廣場遭男子潑糞水。(圖/翻攝自爆料公社、TVBS資料畫面)

2020年9月,邱姓女子獨自坐在台北市信義區威秀廣場的石椅上,卻莫名遭柯姓男子潑灑整桶糞水,導致她從頭到腳都是廚餘和糞便。事後警方將人逮捕,柯姓男子供稱因不滿邱姓女子在夜店拒絕他,才會做出這樣的事。刑事部分,高等法院二審依強暴汙辱罪判刑3個月定讞,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近期審理結果出爐,判處柯姓男子需賠償20萬精神撫慰金。

柯姓男子犯案前,拿了水桶去蒐集廚餘和動物糞便,鎖定邱姓女子的行蹤後,趁她坐在廣場石椅上滑手機時、沒防備,就把整個水桶往邱姓女子頭上倒扣,之後混入人群中逃逸。事後警方調閱周遭監視器,鎖定柯姓男子將人逮捕到案,他供稱,是因為先前曾在夜店搭訕對方,不只被拒絕還被嘲笑,才會做出報復舉動。

邱姓女子事後也向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並附帶民事求償。去年12月,高等法院二審宣判,認為柯姓男子這種行為「惡性極大」,因此依《強暴侮辱罪》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昨(17)日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民事部分,法官認為,柯姓男子預先策畫以惡劣手段公然侮辱邱姓女子,讓她極度不堪、心理受創不輕,另考量女方目前在網路上販售洗沐用品,柯姓男子還是大學生,因此判賠20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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