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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苗栗男餓瘋「狂晃娃娃機」偷2碗值60元泡麵 法官罰4000元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02月04日04:19 • 劉詠韻

苗栗縣一名黃姓男子,去年凌晨時分因飢餓難耐,竟將目標鎖定在店內的一台娃娃機,用手搖晃機台致物品掉落,最終得手2萬泡麵,造成台主損失60元台幣。法院審理,依盜竊罪判罰4千元台幣,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於2024年6月18日凌晨2時許,在苗栗縣某間娃娃機店內,為了讓商品順利掉落,竟徒手搖晃娃娃機,並以此方式竊得2碗泡麵。經老闆調閱店內監視器畫面,進而發現黃男犯行,隨即報警處理。

黃男坦承犯行,並稱他於案發時因感「肚子非常餓」,因此下手偷取泡麵。

法院審理,審酌黃男事後曾向受害老闆道歉,並坦承犯行,兼衡其職業為業公、家庭經濟、教育等情狀,依盜竊罪判罰4千元台幣,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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