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涉嫌詐領1455萬餘元助理費,檢調搜索時,黃一度搭機前往中國大陸,直到9月29日才返台,隨即被羈押至今,雄檢今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黃紹庭及黃妻、助理共14人,今移審後,法院考量他認罪,當庭諭知150萬元交保。
檢調查出,黃紹庭自2014年起,便利用人頭助理、低薪高報等方式詐領助理費,每月款項入帳後,再請助理前往領錢,「回繳」溢領的薪資,如申報4萬元薪水,實際只給助理2萬6000元至3萬元,繳回薪資則用於服務處支出或讓黃繳納健保、國民年金等。
今年9月26日,檢調見時機成熟發動搜索,但黃紹庭當天一早就搭機前往中國大陸廈門,隔天自拍影片澄清後失聯,直到9月29日下午才返台,檢方複訊後,隨即聲押獲准。
雄檢歷經2個月偵辦,考量黃紹庭坦承全部犯行,並配合指證共犯,且與妻子主動繳回犯罪所得計1455萬元,考量他認罪、繳回犯罪所得有助減少司法資源浪費,今起訴後另建請法院從輕量刑。
黃紹庭目前仍羈押中,今隨卷移審法院,下午雄院開延押庭,黃紹庭對於檢方起訴事實全數認罪,庭上還「誠意十足」,對於法官任何問題都展現高配合度,黃稱他不是學法律,是檢察官告知才理解這樣不行。
由於當時檢調在黃父房間搜出雜記,內文寫有應付檢調問訊的技巧,被懷疑有人洩密,法官當庭也問黃紹庭「是否知道父親房內的雜記」,黃紹庭則稱不清楚,但同案被告供述、工作內容應與他一致,無串證等問題。
法官還問,「當時你跑到廈門,不願接所有人電話,只接母親的LINE,可見有逃避犯罪嫌疑,能不能解釋你去廈門做什麼」,黃紹庭則說,「我是經廈門轉機到重慶,跟朋友介紹投資機會,當時主動跟調查官聯繫,把事情辦完就回來。」
黃紹庭說,他是主動回台說明,如果真的要逃就不會回來,何況10月1日議會開議,他大可選擇1日回國,但仍選擇提早面對,去大陸是既定行程,並不是要逃亡。
承審法官黃建榮審酌黃紹庭狀況,認為檢方證據已鞏固,黃也自白犯罪,交保應可替代羈押處分,最後當庭諭知15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還要黃採電子報到,每周日、四定期向科技監控設備中心報到,交保金則限制於12月3日下班前籌措完畢。
留言 95
吳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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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只有他嗎?全台灣議員立委全部查起來,保證嚇死人。
7小時前
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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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豹能源那堆民進黨的股東一個都不敢動,笑死
7小時前
謝定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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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在(台灣)才躲(4天)
在(台灣)的躲了(25天)(檢調)抓不到
還自己(投案)!
7小時前
CHENGOGO
政治前途至20 24止
7小時前
simon chou
議員、投資、貪污究竟是什麼三角關係,讓人想選舉當官,是權是錢….該不會是服務百姓愛國愛民吧,還是愛錢財
8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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