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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接管東岸商場涉犯強盜罪 謝國樑不起訴「感謝還清白」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02月19日09:48 • 發布於 02月19日09:48
基隆東岸商場爭議,謝國樑遭控涉犯強盜罪,獲基隆地檢署不起訴處分。(圖:謝國樑臉書)
基隆東岸商場爭議,謝國樑遭控涉犯強盜罪,獲基隆地檢署不起訴處分。(圖:謝國樑臉書)

基隆市政府重新辦理東岸商場招商,由微風集團出線,原營運業者主富公司(NET)指市府強行點交違法,指控市長謝國樑等12人涉犯強盜等罪。基隆地檢署今天(19日)偵查終結,認定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

對此,謝國樑回應,感謝檢方還市府清白,市政團隊會在既有腳步上積極推動市政,繼續努力。主富公司則說,絕對會提起再議,捍衛法治精神。

基隆市政府在去年2月1日凌晨零點起,在警方配合下,強制點交東岸商場。但主富公司認為,東岸商場是公司獨資興建,應享有所有權,因此向基隆地檢署提告包括謝國樑、時任市府交通處長王圳宏等12人,涉犯《刑法》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竊佔、加重強盜及毀損等罪。

基隆地檢署表示,東岸商場增建物為大日公司受託經營期間所興建,主富公司雖主張獨資興建增建部分,但依大日公司證述,有給予租金減免充作出資,增建物是否為主富公司獨資興建,確有疑義。

檢方表示,增建完畢後,市府與大日公司簽立第1次續約,可知大日公司同意增建物所有權歸市府,且營運期屆滿,如果大日公司未將受託營運資產交還予市府,市府得逕行收回包含增建物在內全部委託營運資產。

檢方指出,主富公司於民國109年間也出具合作同意書,表明願意遵守約定,因此大日公司未取得第2次續約後,市府認定資產均應歸還,但主富公司未配合返還情況下,市府得逕行收回並辦理營運移轉,並非無據,難認謝國樑等人主觀上有違法犯意。

此外,基隆地檢署認定,謝國樑等人進入東岸商場增建建物後,僅對公共區域及營運管理所需設備進行營運移交,其餘相關私人物品,謝國樑等人均未有挪動,難認有強盜犯意。

謝國樑等人主觀上認主富公司相關民事保全程序已敗訴或撤回,且無從認知增建物仍有涉訟爭議情況下辦理營運移轉,市府逕行收回建物並辦理營運移轉,並非無據,難認12名被告主觀上有違法犯意,以犯罪嫌疑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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