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秘書處前資深約聘人員馮雲禾利用職務機會,虛增員工需補繳的勞健保請款,1年多超收9萬9879元私用,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今判馮有期徒刑1年10月,褫奪公權3年,緩刑3年。可上訴。
馮雲禾1996年在教育部秘書處擔任約聘臨時人員,2004年起負責教育部其他約聘人員的勞健保代扣繳業務,約聘人員有人選擇以現金繳納,有人從薪資提撥額度不足部分,遇有差額時,馮會製作表單向需要補繳的人收錢。
檢方指控,馮雲禾涉嫌從2020年9月起在自行製作的表單中虛增臨時員工的自付額,到2022年2月為止,向142人次收取14萬5000元的勞、健保費,教育部需回收的僅4萬5000元,差額近10萬元被馮私吞。
馮雲禾每次虛填金額不高,且教育部只有馮1人經手業務,直到業務交接後手找不到帳冊表單重新比對帳項,才發現馮的行為,向廉政署檢舉由檢方偵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