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基隆男陳情兒遭霸凌卻不滿意回覆 市長室前咆哮被罰2千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3年08月05日05:20 • 發布於 2023年08月05日04:54

基隆市一名男子因認為小孩遭霸凌,到基隆市政府秘書長室陳情,因未得到滿意回覆,衝出該秘書長室,並朝向市長室一直大聲喧嘩,不聽警員勸阻,大聲要求市長出來說明。法官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判罰2千元。

基隆地院判決指出,一名男子因認其孩子在學校遭到霸凌,上月至基隆市政府陳情,先至秘書長室陳情,但他放大聲量且情緒不悅,但他未得到滿意回覆,非但不聽警員勸阻,還衝出秘書長室。

男子朝向市長室及公眾得出入的走道場所,一直大聲喧嘩,全然不聽警員勸阻,且在市長室前大聲要求市長出來說明。

法官認為,市長室前、走道為公眾得出入場所,案發時是公眾得出入場所的公務執行時間,已逾一般社會大眾所容許的合理範圍,且已逾公共場域中得合理期待不受侵擾的安寧秩序,已達滋擾該公眾得出入場所的安寧秩序。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2000元以下罰鍰。

法官審理指出,況基隆市政府的秘書長、市長對於陳情事件,必定重視並依法處理,如以上述行為實為不良示範,會引起人人學習效法,豈不是亂了法令規章,違反正當法律程序救濟,此風實不可長。雖情有可原,但建議男子以後遇事宜理性、勿衝動情緒高亢。

基隆市政府綜發處指出,市長謝國樑重視基層民意,上月18日起,每周二下午5時到6時30分,已恢復「市長與民有約」,民眾如有冤屈或需求反映都可來約。

為讓民眾有時間陳述說明,會談時由業務權責單位主管陪同說明及了解需求,每周接見以3案為原則,民眾有陳情必要時,可攜個人身分證並備妥陳情書狀,到市府服務中心登記,以利安排面見期程。

即時新聞不漏接,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男稱小孩遭霸凌基隆市長室前咆哮,違反社維法判罰2千。記者游明煌/攝影
男稱小孩遭霸凌基隆市長室前咆哮,違反社維法判罰2千。記者游明煌/攝影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