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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公聽會 死刑存廢立場成各方攻防焦點

中央廣播電臺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 鄭佑漢採訪

立法院長韓國瑜2日出席司法院人事權同意案審查公聽會,朝野三黨團各自推薦專家學者,各方攻防焦點都在於「死刑釋憲」後,釋憲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林騰鷂質疑,釋憲法庭中所作死刑有條件合憲,等同宣告「實質廢死」,罔顧民意風向的解釋憲法,更像是為了政治目的所設下的高門檻;義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林俊宏則認為,大法官本來就可以有自己的想法立場,不同立場價值觀辯論,更是釋憲法庭內「不同意意見書」難能可貴之處,呼籲勿再將死刑存廢立場作為大法官審查的刻板標籤。

立法院將排審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立法院長韓國瑜2日出席主持人事權同意案公聽會,朝野三黨團各自推薦專家學者,攻防焦點都在於「死刑釋憲」後,釋憲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

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林騰鷂表示,社會上多數民意支持死刑,釋憲法庭大法官卻在死刑釋憲後,作出判決決議「有條件下合憲」,設下必須三審法院法官「一致決」的高門檻,才得認定罪犯犯下「重大惡行」的犯罪認定。林騰鷂批評,憲法法庭為死刑判決設下高門檻,讓人民對於司法的信任度蕩然無存。

前檢察官陳瑞仁在公聽會質疑,大法官釋憲法庭113年第8號判決文,造成司法調查人員第一線價值觀上產生衝突,他舉例,未廢除死刑條文的前提下,判決死刑又設高門檻,釋憲法庭徒留一個難以操作的制度。

陳瑞仁舉例,美國司法判處死刑的程序,最主要的關鍵是「陪審團」,雖然美國僅2個州目前死刑是交由職業法官決斷,但事實上死刑判決,也是必須陪審團同意,陳瑞仁說:『(原音)陪審團已經同意要判死刑了,如果陪審團不同意判死刑的話,法官也不能判死刑,所以關於死刑案件,事實上是主權在民的觀念,可是憲判第8字好像沒有去遵守這一點。』

義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林俊宏表示,現在各界質疑大法官,主要是過去大法官被提名人曾公開表態對死刑的看法或立場,就認為大法官不客觀、不公正,用違背多數民意來就否定大法官的專業,林俊宏批評,這完全誤解大法官的本質,林俊宏說:『(原音)大法官本身的特質就有一種抗多數決,在於是說因為我們憲法本質上是一種開放性的規範,也就是說在一定程度的標準或者是在一定的架構之下,大法官可以在這個規範的內容內去選擇,它的憲法價值跟理念,這也是我們國家或者是我們憲法上賦予大法官的職責。』

林俊宏強調,各界期待的大法官「完全超然客觀公正」是根本不可能,大法官一定也有自己信仰的價值、立場,並透過憲法法庭審理過程,這些立場與價值,正是釋憲法庭「不同意意見書」難能可貴得地方,憲法法庭彙整各方意見,大法官本於條文意旨,做出具有憲法價值的專業選擇,林俊宏也呼籲各界,勿再用大法官對死刑的立場,作為不適任的刻板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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