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快到了,羊肉鍋、沙茶羊都很受歡迎。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抽驗25家實體羊肉店,發現台南一家羊肉爐店,肉品含有豬肉成份,另外還針對網路抽樣25件羊肉及牛肉,更有高達6件驗出豬肉成份,佔比達到24%。羊肉的每公斤的價格和豬肉差了3倍,才會有業者魚目混珠。
天氣漸涼,羊肉老店生意興隆,現炒羊肉燴飯或是沙茶羊肉都是人氣商品,但台灣消保會卻發現,羊肉含有豬肉成分,還有部分網路店家的牛羊商品,也都有同樣情況。
台灣消保協會理事長楊月雲說,「摻雜豬肉的情形有的人是沒有標示,或是標示沒有卻有(豬肉),這樣就是虛偽啊。」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抽驗南台灣25家實體羊肉店,不只發現有羊肉爐店的肉品含有豬肉,針對網路抽樣25件羊肉及牛肉,更有高達6件驗出豬肉成份,佔比達到24%。牛羊肉丸和肉塊等,恐怕都摻了豬肉。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3萬到300萬,或4萬到400萬元罰鍰。
台灣消保協會理事長楊月雲說,「他們為了增加它的真實性,加了豬肉以後還要加一點羊油,才有羊味理論上是因為,豬肉價格比較低,羊肉價格比較好。」
掛羊頭賣豬肉,正是因為豬肉每公斤70、80元,和動輒200、300元的羊肉,價差高達3倍,才會有業者魚目混珠。台灣消保會提醒,民眾若對買到的產品有疑慮,可以送交當地衛生局檢驗,也呼籲主管機關應追查不實肉品的源頭和流向。
(民視新聞/曾虹雯、呂鎌顯 高雄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