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外送員拒分手 盜女友IG怒刪「2千粉」小網美崩潰了…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2023年08月22日02:17 • 葉庭欣

北市一名何姓外送員因不滿女友小語(化名)提分手,竟在晚間闖入女友家,搶走她的手機竄改LINE、IG帳密、刪除2、3000張照片,隔日再登入小語IG,刪光2000多名粉絲,小語發現後氣炸報警提告。法官依犯侵入住宅罪、強制罪、無故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罪、無故刪除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共4罪,應執行拘役10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參年。

據判決書指出,何男與小語(化名)曾為同居之男女朋友。2021年8月18日晚間10時許,何男因不滿小語要求分手,在小語租屋處門口埋伏等候,趁小語不知情開門之際,隨即闖入房屋內,強取小語手機,阻止對方報警及離開現場,接著憑記憶解鎖手機密碼,先是查看小語手機內的LINE、IG對話訊息紀錄,並篡改密碼,刪除私人照片2、3千張。

同年月19、20日,何男以自己的手機,登入小語LINE帳號,將對話紀錄複製,接著登入小語IG帳號,刪除其IG內之粉絲好友2000餘人及IG貼文至少15則訊息,小語發現後,決定不再繼續隱忍,前往警局報案並提告。

法官審酌何男與小語因感情糾紛,竟侵入小語住宅,阻止其使用手機及報警,並恣意解鎖小語所使用之手機,刪除其內之電磁紀錄,其所為誠屬不該,殊值非難。

法官考量何男終能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且已與小語達成和解,賠償對方36萬元,足認確有悔悟之心,而小語也同意給予其緩刑機會;法官依犯侵入住宅罪,處拘役20日;又犯強制罪,處拘役20日;又犯無故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罪,處拘役30日;又犯無故刪除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處拘役50日,均得易科罰金。應執行拘役10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參年。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留言 0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