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9)月份起,只要領有漁業權執照、入漁權證明或養殖漁業證照,且是台電公司的用電戶,無需申請一律適用優惠電價資格用戶,按新優惠方案計費﹔即每月用電度數除以同一行業用戶之平均每瓩每月用電時數,並給予1折優惠,平均每度只約0.0465元,且「流動電費」全年均按契約種類適用之「非夏月」計收電價。
台電嘉義營業處表示,行政院在今年8月19日修正發布施行「農業動力用電範圍標準」,增訂水產養殖用電費用計算方式﹔新方案收費方式,為「基本電費」由原來按馬力數收費,改為按裝置契約電價之「實際用電度數」收費,即每月用電度數除以同一行業用戶之平均每瓩每月用電時數,並給予1折優惠,平均每度只需約0.0465元,而且「流動電費」全年均按契約種類適用之「非夏月」計收電價。
台電嘉義區處長謝義隆指出,新優惠方案適用對象為領有漁業權執照、入漁權證明或養殖漁業證照者,為扶植漁業發展,本次新優惠方案特色為「用多少、繳多少」,基本電費及流動電費全部按度計收,漁民停養期間沒用電就不用繳電費,颱風來臨時緊急抽水,也無須擔心超約罰款問題。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