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啦啦隊國手劉殷瑋因缺錢買毒,於2021年11月26日潛入女房東住家行竊失風,竟狠心將對方勒斃滅口,搜刮財物後拿到當鋪試圖典當,還傳訊息給死者故布疑陣,但仍被檢警識破遭逮,一審遭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認定劉男尚有可教化可能性,依強盜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仍可上訴。
原本擔任教練的劉殷瑋2021年因疫情工作幾無著落,加上右腳十字韌帶受傷、禁不起毒品誘惑,經濟陷入困頓,且脾氣越發暴躁,與家人爭執後離開原住處,透過臉書社團得知馮姓婦人在新莊出租電梯華廈,便以每月1萬6000元價格向馮婦承租公寓,原先契約載明12月1日開始承租,但房東體諒他的狀況,先行讓劉男入住。
沒想到,劉男僅入住3天,就因缺錢買毒,於同年11月26日凌晨爬上馮婦居住的6樓,從未上鎖的窗戶侵入客廳行竊,過程中不慎吵醒對方,他竟從身後緊勒馮婦頸部,接著用枕頭悶殺女房東。劉男殺人後,隨即將金飾、玉器與手鐲搜刮一空,為掩飾罪行,還兩度重回現場滅跡,隨後於同日上午11時前往當鋪典當。
警方發現馮婦頸部有不明瘀青,直覺本案不單純,立即調閱相關監視器,鎖定劉男涉有重嫌,申請拘票上門逮人。劉嫌起初態度強硬,面對警方提問一律回說「不知道」、「不了解」,直到提到刑度問題時,他才露出擔心神色;警方見狀曉以大義,稱若坦承犯案,對未來判刑較有利,這才突破劉嫌心防,讓他承認殺人。
新北地院審酌,劉男案發前沒有精神疾病就診紀錄,落網時也未驗出毒品反應,認定他犯案時神智清醒,考量其作案時並未變裝,用來殺人的枕頭也是隨手從屋內取得,顯非預謀犯案,加上他犯後供稱「我知道做錯事了,不知道如何彌補家屬的損害」,尚非泯滅人性、無教化可能,最終依強盜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認為,劉嫌年紀尚輕、具備基本人際交往能力,未來仍有發展、重建適合人際交往與親密關係的可能性,應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讓他能透過在監獄中長期隔離、施以教化,在長期監禁期間理解所受的處遇以及刑罰之目的,藉此反省自己的行為過錯;全案仍可上訴。
留言 62
Jeremy Chu
只要死的不是法官家屬,都馬無犯意可教化啦
2023年08月28日06:36
阿賓
沒有教化可能的是法官嗎…
2023年08月28日04:20
dragon 龍
在台灣只有恐龍跟法律沒有教化可能~都被判死刑了⋯⋯
2023年08月28日04:15
小泰泰
原來不公布法官姓名是為了保護這些恐龍法官,不然很多人被害人家屬親友對這些恐龍法官或許也會事後道歉我錯了!反正戲一演淚一掉,佛經一抄通通都免死!中國還是有一些法律比台灣接地氣得人心!
2023年08月28日04:07
鄒義正
台灣法律真的無法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活在台灣人民.-要覺悟啊〉民進黨執政的下埸
2023年08月28日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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