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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周玉蔻慘了! 烏龍爆料前中姐「晶華滾床單」一審遭重判1年6月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11月26日03:28 • 發布於 11月26日03:28
名嘴周玉蔻涉烏龍爆料,一審遭重判1年6月徒刑。(圖:周玉蔻臉書)
名嘴周玉蔻涉烏龍爆料,一審遭重判1年6月徒刑。(圖:周玉蔻臉書)

2022年9月台北市長選舉期間,名嘴周玉蔻、蔡玉真在節目上爆料指稱,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曾與蔣萬安的父親蔣孝嚴過從甚密,是「晶華緋聞案」中「滾床單」的女主角;當時張公開喊冤,在立委王鴻薇陪同下對周蔡提告,還在台北地檢署門口,引發周王互嗆「蟑螂、老鼠」的罵街經典畫面。檢方偵查後認定,周玉蔻、蔡玉真擅自發表不實言論,且任意散布張淑娟的姓名、婚姻、照片,違法事證明確,依加重誹謗、個資法罪嫌將2人起訴。台北地院今(26)日一審宣判,將周玉蔻、蔡玉真各重判1年6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張淑娟另提民事訴訟要求2人與《民視》連帶賠償2千萬元,移由民事法庭分案審理。

北院開庭時,張淑娟每庭必到,與周、蔡正面對決。張淑娟說,她被誹謗2年來身心受折磨,她2017年退休後去東海大學念書,是一介平民「為何要追殺老百姓」?若不是周玉蔻錯誤爆料,她上街就只是中年大嬸,依民視主播胡婉玲講法,「滾床單」意思是脫光衣服,她嗆周玉蔻「妳要不要去滾一滾」,痛批周玉蔻、蔡玉真一個政大、一個台大「卿本佳人,奈何作賊」。

周玉蔻在法庭上再三強調,她的「消息來源」是一場餐會,發生時間是2021年4月18日中午,地點在台北市伊通街「玖尹」新派中式餐酒館B1,周一度聲請傳喚餐廳公關經理戴芝蕙作證,欲證明其爆料有所本,但戴芝蕙到案作證的證詞不利周玉蔻。到了辯論庭,周玉蔻向張淑娟鞠躬道歉,表示因查證不周對張淑娟造成傷害,感同身受願誠摯道歉;蔡玉真則表示,她的初衷是想讓社會大眾知道蔣家的財富、誠信有問題,願向張淑娟認罪、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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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5

  • 吳義言成
    千萬不能緩刑
    11月26日04:09
  • 坤仔
    這個比12強冠軍來得狂賀
    11月26日04:41
  • 鍾偉誠
    既然兩位被告都認錯了,那就不要再上訴直接去服刑就好,關八個月可以申請假釋🤨🤨🤨🤨🤨🤨
    11月26日03:43
  • 湯士偉
    NCC不管?老天爺終於開眼了! 希望終結法官不要恐龍~ 👍👍👍👍👍👍
    11月26日06:12
  • Gary Chen
    少個0
    11月26日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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