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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南投縣制定電子煙防制條例 禁輸入販售供應廣告、18歲以下和孕婦禁吸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1年12月06日12:34 • 發布於 2021年12月06日06:27
南投縣府制定「南投縣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草案」,已在南投縣務會議中討論通過,可望在本月送縣議會臨時會審議,三讀通過後即可公告實施。(資料照)
南投縣府制定「南投縣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草案」,已在南投縣務會議中討論通過,可望在本月送縣議會臨時會審議,三讀通過後即可公告實施。(資料照)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電子煙對健康危害大,南投縣府也制定「南投縣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草案」,已在南投縣務會議中討論通過,本月送縣議會臨時會審議,三讀通過後即可公告實施。該條例草案共有15條的條文,明文禁止輸入、販售、供應和廣告電子煙,不能供應電子煙和相關器物給18歲以下者,被查到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另外也禁止18歲以下及孕婦吸食電子煙,違反者要參加宣導教育,不到者要罰錢,其中18歲以下且未結婚,處罰父母或監護人。

世界衛生組織(WHO)去年2月就發布聲明,強調有證據顯示大多數電子煙的氣溶膠中含有毒性的化學物質,包括尼古丁和可能引起癌症的物質,電子煙也會增加心血管疾病和肺部疾病的風險,並可能影響胎兒的發育。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制定「南投縣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草案」,近日已送縣務會議討論通過,經送縣議會審議三讀通過後即公告實施,一實施就禁止廠商進口、販售、供應電子煙或相關器物,連廣告都不行,違反者可罰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禁菸區不能吸電子菸,違反者罰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該條例也禁止18歲以下青少年和孕婦吸電子煙,若使用電子煙要接受宣導教育,不參加者罰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18歲以下且未結婚的青少年,處罰其父母或監護人,而供應電子煙給18歲以下者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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