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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替代役列民防人力 內政部修法召集演訓增為5日 必要時得酌增

中央廣播電臺

更新於 03月24日08:55 • 發布於 03月24日03:19 • 王韋婷採訪

內政部公告修正「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放寬替代役召集年限、天數與次數。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24日)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2022年義務役恢復役期1年,也把替代役列入民防人力,與國防部討論後,相應修改子法。

義務役役期2022年恢復為1年,同時也將將替代役人力納入民防系統,區分為平時訓練或演習時實施的「演訓召集」,以及在非常事變或戰時實施的「勤務召集」。

「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原本規定,演訓召集在備役役男退役後8年內實施,每年以1次為限、每次1日以內;勤務召集每次30日以內,必要時得延長一次,全年受勤務召集總日數不得超過60日。

內政部日前公告修正實施辦法,明定演訓召集由內政部按年度計畫於退役後8年內實施,同一年度以1次為限、每次5天以內,必要時內政部得視需要酌增年限、次數、日數。

內政部長劉世芳24日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因替代役也列入民防人力,經與國防部討論後,修正相關子法。劉世芳說:『(原音)目前對外預告子法是2022年時行政院的指示,當時兵役法是要延長義務役為1年,有把替代役列入民防人力,所以過去我們跟國防部一起討論過後,3月17日對外公告預告子法,子法內容還是一樣,替代役不管是備役或是現役,還是按照民防,包括災害搶救,或是必要時候的緊急動員,我們都會做適當處理。』

中配亞亞、小微和恩綺因在社群平台鼓吹武統台灣,移民署依法廢除依親居留許可,並要求限期離境。劉世芳表示,在對外發出行政處分時,他們的健保、居留期間工作權也一併取消。

亞亞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暫時停止執行,北高行以聯合國兩公約為由駁回,學者認為行政法院裁決有瑕疵,將國際人權公約做為打壓異議的工具。對此,劉世芳表示,有參考學者專家的意見,但是行政法院已做出裁決。

美籍YouTuber樂樂法利獲得就業金卡卻被禁止入境台灣;移民署表示,因樂樂法利2023年來台時因非法工作,遭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裁處,依規定管制入境。劉世芳表示,不談論個案,但如果當事人覺得處理有瑕疵,或法律適用不周,可以採取訴願或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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